“為己之學”與“為人之學”

原創 蒙光 2022-10-27

“為己之學”與“為人之學”

子曰:“古之學者為己,今之學者為人。”(《論語·憲問》)

朱注:為,去聲。

程子曰:“為己,欲得之於己也。為人,欲見知於人也。”

程子曰:“古之學者為己,其終至於成物。今之學者為人,其終至於喪己。”

 “爲己之學”與“爲人之學”,出自《論語》。“為己”不是“人不為己天誅地滅”,自私自利的“爲己”,——實在說,“人若為己天誅地滅”才對——而是對自己內在真實訴求的自覺和滿足。“為人”也不是現在常說的“為人民服務”的“爲人”,而是向別人乞討虛名實利,其中只有利益的交換,功利的計較,沒有發自內心誠懇的需求。

“為己之學”,我將其表述為“我渴”,用這句話來形容我們靈性上的深度需求。當肉身處於嚴重的失水狀態時,我們對水的需求非常迫切,這種迫切的需求稱之為“渴求”。心靈也是如此,當我們的空虛不安達到極致時,我們無法忍受這種狀態,一定要尋求到心靈的安穩處。沒有這個歸宿,哪怕衣食無憂,我也坐立不安,寢食難安,內心彷徨無依。這是一種非常迫切的需求——“我渴”。所以學不是為別人學,而是我需要。

孔夫子說“吾十有五而志於學”,聖人之偉大在於,十五歲就開始感覺到生命中最渴求的是真理,沒有真理之水根本無法解渴。《聖經》中有個很好的典故。有一次耶穌看到一個低種姓的撒瑪利亞婦人在井邊打水,耶穌就對她說:“凡是喝這水的人還要再渴,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”。這水對耶穌來說是靈性的生命之水,在佛教則稱之為法水,即真理之水。能夠痛飲生命之水是生命中的至樂,至福。在此之前,我們首先要自覺到生命之中有這一渴求,我們不能無視自己生命的饑渴和空虛狀態,坐以待斃。這是為己之學。

為人之學:“為人”是為了讓別人獎賞我、肯定我,或嫉妒我的能力、或羡慕我的知識名望,總之是為了別人心目中的自我而活。你為什麼學習呢?大家都在體制教育中長大,不知你們如何,我讀到大學,只覺得長這麼大都是為父母而學,找不到學習的方向。找不到學習的方向其實是找不到自己生命的方向。為什麼學習呢?是生命的需要。而我當時認為是為了父母的需要,我自己的需要還沒有被提醒、沒被開啟。因為沒有接觸到經典,沒有接觸到聖賢的人格。我當時只知要上大學,將來找一份好工作,能讓父母安心,父母的安心基於我的衣食無憂。但隨著物質條件的穩定,越是到後面,心靈的需求越被凸顯,才發現:原來別人對自己的要求,或希望得到別人的肯定,都是名利。

名是虛名,屬於精神層面;利是實利,屬與物質層面。但所謂的“名”,當你得到一部分人肯定,也一定有一部分人誹謗,這是一種相反相成,沒有一個標準。如果為了從別人那裏得到名譽,你會發覺自己永遠活在兩極的動盪之中,因為一部分人肯定的同時,一定有另一撥人在否定。眾口難調,一個人無法活得面面俱到,迎合所有的人。你只能在某一時刻迎合某一部分人,即使同樣的一撥人,今天肯定你,明天有可能否定你,你就必須在他們轉變標準時,隨之改變形象,換一副面具,讓他們繼續肯定你。這也就意味著你沒有一刻的安穩,時時活在變動不安之中,找不到自己的人生定位,你的人生只不過為別人而活。以前為父母,再來就是同學、妻子、孩子,就是沒有為自己而活,實際上你也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麼。我們常說要為自己而活,你真的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嗎?什麼能讓你滿足?這個問題我們從未真正深入地思考過。

為人之學可以說是一種“乞討”式的生活,從別人那裏乞討利益、肯定。考試也如此,過了考試關,我的利益才不會遭到損害,我們在乞求利益。這種乞討式的學習勉強也稱為學習,其實與我們的生命毫無相關。如果有,也是一種負相關,只是在不斷損害侵蝕破壞我們心靈中單純樸素真摯的理想渴求。學習本來很美好,但這樣的學習就會產生很多得利害得失的計較,卻從未想過:讀書是為了自己快樂。這種快樂是發自內心的滿足感,給自己帶來快樂,也不對他人造成損害,甚至會驚喜地發現到,這樣的快樂能波及別人,與他人分享,是真實而有力量的快樂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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