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創 蒙光 2022-07-11
說文“壬”部下釋“㸒”字,有云:“壬,徼幸也。”凡《說文》中從“壬”的字,如“莖”、“脛”、“頸”,都有直立的、作爲支柱部位的意思。“幸”字也有“直”的意思。“幸”字,《說文》釋曰:“吉而免凶也”是“夭”和“屰(通“逆”)”的組合,“夭”是“歪”的古字,意爲“不正”,“逆夭”,將不正反過來,即爲正直。因此就能明白,“幸福”這一合成詞中的“幸”字,是正直之義,意即行爲正直的人能得福。反之,“凶夭”者,不正直(夭)則不吉(凶)。
“壬”,是“人”立於“土”堆上之形,會“挺立”之意,《說文》釋“壬”爲“徼幸”,即挺立、正直之意。“徼幸”一詞,我們現在書面通常寫作“僥倖”,而通行的意思則變成了偶然、意外獲得的幸運,是無規律和道理可循的。而在古語中,“徼”字即“循”之義,“徼幸”,本義是循正道而得福,是有道可依的。這古今義的演變中,不免令觀者有古風澌滅、人情澆漓之慨。
再如“吉”字,《說文》釋爲“善也,從士、口”,一望可知,是說從“士”人的“口”中所出之善言爲吉。“善”字,本義也是吉祥、美好的言語的意思。“吉”字語義與“幸”相通,所以也有“正直”之義。如“桔”是直木,“頡”訓直項,“佶”指爲人正直,都出於同一個意義系統。正直、善良和吉祥,這些價值觀念,在漢字的造字和釋義系統中形成了形音義相互關聯的意義之網。窺一斑而知全豹,從中可見當年先賢造字的良苦用心,爲後世的我們展現了人間正道的因果鏈。
從中可以看到,我們漢字的字義設定,從一開始就有非常強烈的人性、人道倫理的自覺。
如“信”字,單單從字形拆分來看,古文是“人口”,篆文是“人言”會意,在《說文》中則被規定爲“誠也,從人,從言,會意”,由此釋意可知,古人認爲“人”“口”所出之“言”,必須“真實、可信”,不可虛浮不實。此處所說的言語,早已超越作爲單純的生理範疇和社會交際現象,而彰顯出強烈的人性道義修養之自覺。言則有信,文以載道,華夏文化精神,千古以來一以貫之。
其他,如“聲”,“音”,“道”,“宜”,“士”,“義”……等等等等,這些字,都是源於但不止是取象於物象或生理的外在形態,而是被明確賦予了道義倫理的內涵。
再舉一例,如“矢”字,是象形字,象箭矢之形。
在“矩”字的解說中,說到“矢者,其中正也”。在“矢部”“短”字下說:“有所長短,以矢爲正”。所以“矢”的形象,被賦予了“中正”“有度”的倫理內涵。因此《論語》中夫子發誓,用“矢之”,蓋誓言當存心正直而吐屬得體,方得天地神明垂鑒也。
又“智”字,最早爲“知”字,《說文》釋曰“從口從矢”,現在一般學者認爲是以出言敏捷,會知道、了解之意。
但其實綜合《說文》的釋義系統來看的話,“知”在出言敏捷之外,發言態度之正直、言辭表達之得體,是更重要的前提。所以儒家以“智”、“仁”、“勇”爲“三達德”,此處的“智”,不僅是知道了解而已,更是正直且恰當地知道。在頭腦的聰明之上,更有心靈的正直,和尺度的把握。知識是以道義和修養爲前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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