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歎異鈔》師教二則

《歎異鈔》師教二則

第一條

被彌陀的誓願不思議救助,令得往生,如此生信起心欲念佛時,即已在攝取不捨的利益裏。

彌陀本願,不選擇老少、善惡之人,當知惟以信心爲要。是爲救助罪惡深重、煩惱熾盛的衆生之願故。

爾者,信本願,他善亦非要,可勝念佛之善無故;惡亦不可恐,能障彌陀本願之惡無故。云云。

瑞默師云:

誓願不思議——信心

誓願不思議→ →念佛

他善——迷界

念佛——悟界

惡——相對界

凡夫的善惡皆是惡

佛眼中衆生皆惡人

太陽一出,萬物皆得滋潤,不需祈求呀。

《歎異鈔》師教二則

第七條

念佛者無礙一道也。其緣由如何,即信心之行者,天神、地祇亦敬伏,魔界外道亦不能障礙。罪惡亦不能感業報,諸善亦不能及故。云云。

瑞默師云:

業報:造業必受報。

“罪惡不能感業報”,此句後人多錯解。

其真意:頂戴佛心之人,非把業障當作業障(報)看待,而是把業障視爲遇佛法的因緣而生感恩的心。此即轉惡成德(善)。

光按:《歎異鈔》前後翻譯文字略有不同,讀者當取義而勿執文字。更詳盡的解說,可參瑞劔老師英譯及瑞默老師的法座:

歎異鈔(文 言 版)

歎異鈔(白 话 版)

《歎異鈔》的眼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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