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行信證註疏評林(總序·教卷)

桂利劍老師著作 釋蒙光編校 2024年10月03日

教行信證註疏評林(總序·教卷)

光按:本文是法雷三祖桂利劍老師平生心血之作《教行信證注疏評林》的《總序》及《教卷》部分。利劍老師此書,將古來註解《教行信證》之代表著作,摘要點評,而獨出裁斷。其稿經親傳弟子瑞劔老師整理並作提要略說,得以刊行於世,可謂《教行信證》之大全與精華,是真宗有宗學以來,前無古人之巨制。原作收在《教行信證大系》(第一卷·教卷),全文近三萬字,大概是本號所發布文章中最精深難解之文。兩師天才卓越、識量高廣、且學養湛深,具於文字,今日欲求能通讀全文者恐亦不可得。然二祖之心血功勳,既已建立法城,而宗學之傳承發展,正有待其人。因爲校理文字,縣示後來。

教行信證註疏評林(總序·教卷)

教行信證註疏評林 (總序·教卷)

第一   總序

第一章   題號釋

概說

(1)「顯淨土真實教行證文類」,應讀做「顯淨土真實教行證的文類」。

(2)能釋「顯」是七祖之功,若推其本,則是釋尊的真教,若尋其淵源,則是願心莊嚴,而投此光明之流者,之為高祖。由我等見之,是見真大師的法身的光明。

(3)「淨土真實」,是淨土真宗。

(4)光顯真宗處,自然假權的法門被拂除,這就是「本願一乘·絕對不二之教」。

(5)如聖道法,是為「要門」之法,於真假明斷處自簡去。

(6)聖、淨二門的廢立,和外教邪偽異執的教誡,明於「化身土卷」,「真佛弟子」之釋,可見其幽意。

(7)「化身土卷」,只為了鮮明真佛弟子的態度

(8)《六要鈔》(存覺上人,西紀一二九〇~一三七三年)說「假權」,是為了令知「真假明斷」的「假」之體(本質)。應仰信大權聖者的筆致。

評林

一、《樹心錄》(智暹著、西紀一六九〇一七六八)

一、《樹心錄》曰:「顯」之功, (一)令屬高祖,(二)令屬如來及列祖。

○劔:(二)之意足矣。「顯」明「真實教行證」,高祖並沒有認為是自己的功。我們的立場,仰信是高祖之功可矣。

二、又《樹心錄》曰:「淨土」之詞對聖道,「真實」之言對要門、真門。

○作二重的相對非祖意。

○要光顯真宗得簡除「假權」。《六要》曰:「言真實者,是對假權」。

○「權實」是通判(通佛教全般)。「真假」是別判(真宗)。以聖道為「權門」,要門為「假門」。

○《六要》說「假權」,乃為令知聖道法是「假門」之體。

○《本典》是真假明斷的書。不是二門(聖道門、淨土門)廢立的書。

○真假明斷,是令極成廢立者。為本願有真實願和方便願。

三、《樹心錄》論「三法立題」(教、行、證)和「四法立題」(教、行、信、證),曰:「三法立題就諸家共許的標目」。

○只這樣說不充分。

四、又同師就「教行證」的「行」,說「行之言攝信」。「行」(稱名)之中攝「信」的法門,這是「觀經法門」。「題號」非以大經法門解釋不可。「教、行、證」是「法體圓成門」,「教、行、信、證」是「機受趣入門」。

二、《略讚》(道隱著,西紀一七四一一八一三)

一、《略讚》以「正信偈」的「顯大聖興世正意」之文作七祖的能顯,可也。但是以本典(教卷)的「夫顯真實教者」作高祖的能顯,此不成高祖自許的證據。「化卷」(末)的「鈔真宗詮,摭淨土要」之文自已安然明白。

二、師(道隱)就「題號」的「顯」字,見《六要》有高祖的「能釋之詞也」,而說「六要亦同此義」,此說有待考慮。《六要》有「能釋」是為「文類」(佛祖所釋)故。「能釋」(七祖)和「能顯」(高祖)不是同一。

三、前輩多云「題號」在「顯教行證文類」,此說不可。

四、述「後序」(化卷)之文的「三法」(教、行、證),為願心莊嚴的法門故通入三時,聖道為依心起行的法門故有三時的興廢。「題號」的「三法」旨在明「法體成就」。

五、論三法圓具的妙行(大行),和《觀經》的「行(稱名)中攝信」的建立,和法門有本末的,只有法雷轍而已。

六、前輩大多以為「三法門」是「行行相對的法門」,此尚不徹底。

七、略典亦說「三法」是「法體成就門」,「四法」是「機受趣入門」。

三、《述聞》(僧叡著,西紀一七五三一八二五)

一、《述聞》就「顯」之意,雖作顯彰、顯開、開顯、顯示、光顯等種種的用語,如《六要》云,依「顯明」足矣。

二、同師釋「真實」時,說「權實之判」來自終南(善導),此可也。

三、又釋三法說:「就通(一般佛教)論別(真宗)」,此說不宜。三法門不一定是通門。

○至石泉(僧叡),宗義稍明。可謂努力。

○真言宗之徒,嘲笑「特留此經,止住百歲」(《大經》下卷),而誇法身常住的說法。真宗也說「今現在說法」(《小經》),這是在光壽海(果上)而論。

○機感相應,捨時、機則不相應。三時的興廢論時、機,不可小看一立古今然。

○法身說法,但唯有法身的大士方能聞之。這是密云薗林遊戲地門的自內證者。

四、《徵決》(興隆著,西紀一七五九一八四二)

一、《徵決》,就「顯」曰:「於此典正能顯者集主也」。又曰:「若推功本則釋迦、七祖為能顯之人。故「行卷」言:「言行之一念者,謂就稱名徧數,顯開選擇易行至極」文。「信卷」言:「一念者,斯顯信樂開發時剋之極促」文。此是依釋迦、彌陀的本願,顯開真實的行信也。又「行卷」之偈言:「顯大聖興世正意」文乃至此等之文,若總若別,依七祖、二尊意,依真實意,顯真實四法等云云。

○舉文辨之是親切。然題號高祖自不居如上辨。

二、又同師約「淨土」於所宗(淨土門之意),此可也。法雷轍亦同。

三、又同師云「指方便而稱方便,反顯真實」,此可也。

○釋「從假入真」之法(《觀經》的稱名往生),若未如「從假入真」者,不為「從假入真」之功。終南(善導)是其人。而高祖欣「果遂之願」(二十願)益。

○本典不是從假入真的書,所以高祖於「化身土卷」中置「假」(方便)的法門,以作「真假明斷」。

○「明斷」是就法(大經法門),「入真」唯在機(由假入真的人)前。

○不勸「從假入真」而以「廢立」為先的是元祖(法然),高祖稟承其精神,故為令廢立至極而明斷真假。不知之者,無法大觀本典的綱格。

○《六要鈔》曰:「往生與成佛,雖始(往生)終(成佛)益,時無前後,是同時故」。可仰。《六要》有與奪。

○始益終益在《安樂集》。《安樂集》雖有相土與無相土之說,而未分明。今日西鎮徒不知之。

《對問記》(月珠著,西紀一八五六)

一、《對問記》序曰:「六要大醇,亦未免有小疵,況於其他。若斯編者,則白璧之美者也」。

○劔曰:遠公是剛健之士,而猶有此言,破中宗(蓮師)之誡者,此是偏者。末學之鈔與大權的著作,無玉石混同的話甚幸。

二、又顯他力妙行曰:六字之法體願行具足,故唯南無阿彌陀佛,是為大行。「行卷」曰:「稱無礙光如來名」,然稱無機功,名常具稱。

○劔曰:信必具名,名必不具信。「名常具稱」者,聖教無此指南。

三、又曰:「終日雖稱名,唯是名號。能稱無功故。六字之法體即是能行,即是其行故。不行而行,行而不行,是名他力的妙行」。故曰:「此非凡聖自力之行,故名不廻向之行」。又曰:「機法一體,能所不二,唯是一南無阿彌陀佛,是為他力廻向的大行」。

○劔曰:以能所不二、機法一體論能行即所行者,如從來之說。而以稱名作教位,以信心作機位者,是月珠師的行信論,是由就行立信脫化而來,此雖據攝末之始見「行卷」,然未徹歸本之終,有不徹大信海的法門之憾。

四、又《對問記》曰:「四法立題,具標真宗的教相,三法立題約教義之邊,攝信於行,外對聖者也」。

五、又曰:「教等三法,是所信之教義,大信一法,是能信之安心。對彼安心,以標教義,言教行證文類」。

○此非大經法門,可知。下檢討具釋之處,是不知大心海的行信之失。

《敬信記》(松島善讓著,西紀一八一八八六)

一、《敬信記》對「顯」的釋義,雖無別義,諄諄之言甚親切,足以知師之學風。

二、師釋「淨土」云「通即別」。

○劔曰:是「盡是法王家」意耶。「淨土」有釋盡是法王家(通)和簡諸佛淨土(別)之二意。應思何者為今意。六要主捨通取別。師之意如云言通意別,不分明。

三、師的「行」之釋,露片鱗。「三法」之釋,只一宗的常識耳。

四、師對能行說舉難,其難不一定適當。對所行說亦然。答之立「能所不二、鎔融無礙」義,此是師一代的心血,較石泉說未脫化,是不徹底之遁辭。

五、又就念佛往生而曰:「云住他力信而稱名的念佛行者感證果時,究因而見,非稱相之處,住他力信的信心受持因體,事乃明白」。

○此說於宗義雖無害,但不徹解終(善導)吉(法然)的念佛往生義。

六、稱名破滿下的轉釋,非指人,是轉法。

七、同師著眼於《六要》的「所依、所修、所得」之文,卻不知能依、能修、能得是信。故解所修作念佛行。此與「敬信教行證」一文沒有照應。

八、《六要》有二義。《六要》曰:「行信、能所、機法一也」(第二)。影略互顯。《大意》亦得其意。就攝末之始,「所修」是念佛。就歸本之終,「所修」是名號。

九、大信海唯有信之一法。之云本願一乘·絕對不二之機。前輩未達觀之,故不達諍論安息之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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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   撰號

概說

(1)《樹心錄》(智暹)釋「愚禿」曰:「此雖似示左遷之改儀,其實即尋常之意許,欲顯本願之正機也」。

云「尋常之意許」,可。云「欲顯本願之正機」,應考《六要》作「卑謙之詞」是穩當。

(2)《徵決》釋:「此稱,闇標本願的實機,即是信機之相也」。較《樹心錄》好些。參照《愚禿鈔》。

(3)稱佛智圓照的機實、法實者,是他力金剛心,沒有道理會內外不調(外賢善精進,內虛假)的粉飾。機相是內愚外賢,信德是內賢外愚,皆是如來的所為。香光莊嚴是此。香光莊嚴是如來的恩德,知內愚外賢之機實者,內賢外愚的信德自可顯。粉飾凡夫畫水的迷情,欲令無內外不調者是自力的人。又自捨不顧,安於無慚無愧的生活者是邪見之徒。我等雖無絲毫殊勝之處,唯有他力廻向的信心是殊勝。覆之的貪瞋二河,至臨終一念為止,雖然不消、不失、不斷,不知不覺中稱常行大悲之德,又是何等的不思議呀!「彌陀身心的功德,滿入法界眾生的身中心底」者,是「指領解的心中之語也」(御一代聞書十條)。此中宗的法語,可深吟味之。

思之,讓我等自知機實的外賢內愚的,是高祖的內賢外愚的法身光明。信雖是一,信德之顯,應分而有天淵之別。

大權聖者的法身光明顯赫,和我等在貪瞋二河上僅不畏水火之難者,應沒有道理是同一的光景。然唯有如來廻向的廣大難思的慶心,與法身光明一如,此可為佛願難思的至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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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  總序文意

概說

(1)據《六要》,「總序」的文段分為五段,得要津雖不難,釋其文意從容故,深義不容易窺。因此,後學者各自努力地發揮。就中,釋文以《略讚》最親切詳細,但將初之三段配於三經,過技巧乎。可三思。

(2)《六要》云:「一者標彌陀廣大之利益」中,「竊以難思弘誓度難度海大船」,語取自龍樹。「無礙光明破無明闇惠日」,語取自天親。

(3)「弘誓」是因,「光明」是果。是彌陀成佛的因果,是《大無量壽經》意。

(4)「無明」是迷界之因,「難度海」是迷界之果。

(5)光明能斷苦因,願船能滅苦海,是彌陀不共的利生。經說言:「真實之利」,言:「一念大利無上功德」者不外是此。

(6)《存覺法語》,吟味此二句,妙趣津津有不盡者。吾等得此文意,亦拜讀「龍樹讚」和「天親讚」,要入愛樂三昧才行。

(7)此一段光顯本願一乘的因果,即是《大無量壽經》意。

(8)「二者依《觀經》明教興之由」中,「然則」者,是承上起下之詞。

(9)思:難思弘誓唯為難度海而起,無礙光明亦為破無明闇而就。是故,此法若不攝斯機,法亦不足為法。

(10)淨土教興起因緣,以願海為淵源,之稱作果分不可說的法門(參照存覺法語)。

(11)拔諸生死勤苦之本的誓約,成就而為願心莊嚴的妙土,三種莊嚴,發揚而莊嚴十方三世諸佛的佛事。華光出佛的莊嚴功德相是此。

(12)《觀經》的會座,為淨土教興起的因緣,與此因緣相關的人,皆是安養示現的大聖。

(13)乘淨邦的緣熟,淨業的機彰,調達、闍世興逆害,釋迦、韋提選安養,皆是為彰果分不可說的法門,是為大權聖者的善巧攝化。

(14)願心莊嚴的法門,不外是救濟苦惱的群萌,惠逆謗闡提。

(15)終南釋之曰:「諸佛大悲於苦者,心偏愍念常沒眾生。是以勸歸淨土。亦如溺水之人急須偏救,岸上之者何用濟為」(玄義分)。《大經》說云:「欲拯群萌惠以真實之利」,即是說此。

(16)凡按本願一乘海,其機是造惡的劣機,其法是本願的一乘法。機一故法一,法一故機一。機一、法一,之云本願一乘。

(17)「聞佛願生起本末無有疑心」,之云「乘大悲的願船」。

(18)明彌陀不共的利生者,是本願一乘的因果,此是法。今明淨土的興起者,彰此法成就斯機,此是機。應知第一段和第二段,有「因果門」和「機法門」。

(19)「三者重舉名號的勝德」中,「故知」者,知承上辨「因果門」、「機法門」的法義,見此文的話,佛願的本(因)末(果)是南無阿彌陀佛故,之云「圓融至德嘉號」。即是受彌陀不共之利生者。

(20)「淨業之機」者,《六要》釋曰:「念佛」之機。念佛者即今之「難信金剛信樂」。

(21)說救濟苦惱群萌,惠逆謗闡提者,斯難信之法以外無有一法,是高祖平常的法門。

(22)「圓融至德嘉號」,下承之云「專奉斯行」;「難信金剛信樂」,亦和「唯崇斯信」照應,而知一家所談的行信。

(23)「圓融至德嘉號」,即是「行卷」說的「真如一實功德寶海」,是「應歸選擇大寶海,念佛成佛」(「行卷」)。

(24)「轉惡成德」,即是「行卷」說的「言海者,從久遠已來轉凡聖所修雜修雜善川水,轉逆謗闡提恒沙無明海水,成本願大悲智慧真實恒沙萬德大寶海水,喻之如海也」。必須知道「行卷」由此一句開才行。

(25)「難信金剛信樂」,即是「信卷」說的「言信樂者,則是如來滿足大悲圓融無礙信心海」。

(26)「除疑獲證真理也」,即是「信卷」說的「斯心者,即如來大悲心故,必成報土正定之因」之義。「信卷」由此開。

(27)「爾者,凡小易修真教」,是「行卷」說的「本願一乘·絕對不二之教」。

「愚鈍易往捷徑」,是「信卷」說的「世間難信捷徑」。

「大聖一代教,無如是之德海」,是至下所明之大要。「德海」,是「功德大寶海」,即是南無阿彌陀佛。

(28)「捨穢忻淨」,是「信卷」說的「忻淨厭穢之妙術」。

(29)「迷行惑信,心昏識寡,惡重障多」,是機的實相。

(30)「特仰如來發遣(教卷),必歸最勝直道(行卷),專奉斯行,唯崇斯信」者,承上來而歸之於行信,提示一宗之玄規,慇懃地教誨著。

(31)前輩視之為《小經》者,不略嫌迂文嗎,應考。

(32)以上,一部之玄規自彰。要言之,光顯本願圓頓一乘,是以「因果」、「機法」和「行信」。

(33)「四者顯聞法之緣,使人隨喜,及誡疑慮」中,「噫!弘誓強緣,多生叵值,真實淨信,億劫叵獲」,是嘆「無上妙果不難成,真實信樂實難獲」(信卷)之高祖真風。

(34)至茲,「因果」、「機法」、「行信」,之為「弘誓強緣」。「弘誓強緣」彰使獲得真實信心之意。

(35)故承之,勸「遇獲行信,遠慶宿緣」,又誡曰:「若也,此廻覆蔽疑網,更復逕歷曠劫。乃至聞思莫遲慮」。應見振唯信正因的宗風之文勢。

(36)「五者悅受師訓述聞持」中,曰「敬信真宗教行證」的「教行證」,是「所依」、「所修」、「所得」之法,「信」是「能依」、「能修」、「能得」之法。之為三法門,為四法門,但為唯信正因的法門。

(37)三法門是「法體成就門」,四法門是「機受趣入門」。

(38)三法圓具的妙行,以一南無阿彌陀佛為法,之云「真宗教行證」。信之外沒有真宗真教。即此是「願成就一實圓滿之真教,真宗是也」(信卷)。

(39)高祖為光顯斯大法門,開一王願為五願,攬五願建立四法佛土。一王願之體成三心故,開三心建立四法佛土,之為大信海的法門。

(40)視三法門是「行中攝信」的法門,是元祖稱名本願的教意者,是未見此三法圓具的妙行之人。一開此法門眼,上所述的「因果」、「機法」、「行信」的三門,皆入一大信海,足振唯信正因的宗風。此是法雷轍的大觀,恐得祖意者乎。

(41)上來所辨,一切聖教可還序題攬其大綱,故實倣而稍述「總序」的文意,後賢是正之。

順道一提,可檢討無明論、韋提別選、和韋提權實的宿善分齊的問題。

評林

一、《樹心錄》

一、《樹心錄》(智暹)云:科「總序」為三段,「初示三經的大綱」者,不接近文。特別是以「爾者,凡小易修真教乃至無如是之德海」一文為「總結」,次以「捨穢忻淨乃至莫遲慮」一文為「二者勸誡」,此捨《六要》之科判,甚不自然。「爾者」之詞,是照應「唯崇斯信」之結語,不是至「德海」之詞而盡。迄「德海」為總結者,承「爾者」亦拙,亦感力道不足。以「爰愚禿釋親鸞」已下之文為「三者述作之由」乃尋常。要言之,比起《六要》的科文自然渾然,到底無法相及。

二、《樹心錄》一犯此誤,《略讚》、《述聞》、《敬信記》等皆隨之。《徵決》和《對問記》接近《六要》之意。見捨聖教隨末疏之弊風。

三、此師始見「圓融至德嘉號」和「難信金剛信樂」是行信,此乃單眼。惜好不容易見之,卻前後無連貫,不知法門自然的展開,為當時正值宗學之初期乎。

四、當時已據諸經論解文,是為宗學的勃興,亦是師博覽之功。

二、《略讚》

一、《略讚》(道隱)解文最為親切。其鑽研之功,值得稱讚。然捨《六要》而隨《樹心錄》,為我等所難贊同。

二、同師先以第一段「竊以乃至無如是之德海」,科為「具彰三經之意」,「一者依《大經》意嘆法的真實。二者依《觀經》意顯機的真實。三者依《小經》意嘆機法之益。於中,初之二句嘆大行之德,後之二句嘆大信之德」,此全是依《樹心錄》者。思:學轍一開,後學皆隨之,可謂盡美但未盡善。

○《六要》的科文不是最得祖意嗎。至云「難信金剛信樂 乃至 真理也」,盡真宗的玄規,可以為段。

○「爾者 乃至 崇斯信」一文是一連的文勢,強斷之作二段者,不止無意義,亦失承真宗玄規使歸行信之文勢。

○「真理也」的「也」字重。「德海」處沒有置「也」,是以「爾者」照應「崇斯信」者。

○判真實之教,是「《大無量壽經》是也」,是本書真假明斷的風格。沒有必要勉強乘勢而為三經。

三、同師,解初之二句,辨生佛的因果是有所發揮且巧。可以參考。

三、《徵決》

一、《徵決》(興隆),分文作三段:「一敘法德,二示勸誡,三述造意。初之中三:一依《大經》意,嘆因果,二依《觀經》意,顯教興,三依《小經》意,示行信。初之中,一嘆弘誓滅苦,二嘆光明破闇」。

二、云「因果」,云「行信」,可。「爾者」已下,屬下文為「示勸誡」,較《樹心錄》及《略讚》更接近文、接近《六要》。

○六要主的筆致逍遙離有無,法理條然,仰之有森嚴不可犯者,是見法身者。大哉!《六要》。

三、《徵決》,因此師是能行說,其行信論,唯視《六要》所說的「所依、所修、所得」的教行證三法,是行中攝信的法,見「圓融至德嘉號」一文,唯領受是所稱的名號。惜哉!不知大心海的行信之失也。

四、此師最努力辯述之處,便於見能行家的意許。精讀之可知。

五、同師據《六要》,云「義有二重:一闍王、韋提是所令,調達、釋迦是能令。二調達、釋迦是所令,彌陀是能令」。雖是一家之常談,文義簡潔,初學之士須著眼之。

六、次同師曰:「是以上來所明結歸行信,故言『故知』」。

○可。然行信不一定是《小經》意,應說是《大無量壽經》的宗致,可惜沒注意此點。這是因為不得大觀「因果」、「機法」、「行信」的三門相攝相對,大心海的法雲瀰覆為淨土真宗故。

七、師釋「圓融」是親切,特別是云「是由彌陀如來達罪德不二(罪障即菩提)、惑智同體(煩惱即菩提),有此融德,救濟眾生」。此佳。

四、《對問記》

一、《對問記》不隨《六要》的「序、正、流通」的三分科,而作「一由序,二正說,三結意」。

二、《記》曰:「初之中有三:一敘法義、二示勸誡、三述造意」。大體上隨《六要》者是穩當。

三、「一敘法義」中,云:「一正明他力的法本,二示正為在極惡,三結嘆行信的利益」亦接近文。

四、「敘法義」中,文有三節。今初依《大經》意,正明他力之法本。此中,「弘誓」和「光明」,是本佛因果的二德,「難度海」和「無明闇」,是眾生生死的因果也。能度、能破,即佛德能成眾生往生的因果也。如是本佛的因果能成眾生的因果為他力的法本。此法一立,普益眾生機,機品雖千差,極惡為正。故次明正為在極惡,以此法投機之相也。既以法投機,能被之法,即是大行,機能領之,即是大信,此大信亦非自發,行信並是願力回施,故後云:「結嘆行信的利益」。

五、論此師的行信,據就行立信的《觀經疏》之說,未至直大觀願心莊嚴的法門是可惜。

六、又論無明,立通別二義。依今家之聖教,無明漸漸破,疑惑一念破。祖典之中,以無明為疑惑者尚無。

七、釋「圓融」,云:「為佛願不思議力,唯聞信彼名號,全托佛願力者,則不知不覺契圓融之理,得轉惡成德之益,讚(No.157·三九)曰:無礙光之利益故云云,豈非圓融之至德乎」。此說,好。

○吾等的無明煩惱,至臨終一念為止,不消、不失、不絕的狀態下,得往生的大果,此是不斷而斷,偏是無礙光的照益。仰之是別願難思的風光,足也。「行卷」曰:「至德風靜,眾禍波轉」,是此風光。

○法體斷故,機不斷;機不斷故,法體斷。斷而不斷,不斷而斷,之為無所得中道之正觀。

○論安心時,談法德時,其調自異,而法德不隔機,機不違法德是本願一乘。

○同師曰:「正智者,下云真理,大行云智,大信云理,理智反轉還彰不二。至德名號,能成信智,信智全體,即妙理故,今云正智,圓融無礙,非只是理,窮理的正智,若如理現前,理能成智,轉惡成德,事事圓融,故云正智」。此佳。

○劔曰:云大行是理,濫聖道。名號之智是當然,為功德故。云信心是理,為保全真如一實功德寶海(大行)乎。真如一實的信海,此是佛性,之唯為一乘海之義。

○又解「正信偈」之文,云「攝取心光常照護」,現生的利益盡於此一句。開此妙趣,而云「已能雖破無明闇」。《真要鈔》云:「無始以來輪轉六道之妄業,被一念歸命南無阿彌陀佛之佛智無生之名願力消滅,涅槃畢竟的真因始萌芽」,即是說此。

「雲霧之下明無闇」,謂無無明,指領解的心中。

「信心天」是法,「雲霧之下」是機,機法相應處,其體是無礙道,是信心的白道。然二河白道,喻「眾生貪瞋煩惱中,能生清淨願往生心」。今之「真實信心天」,讚此心廣大而入法界莊嚴。這是為嘆心光常護之德,云信心為「天」,即是為此。

五、《敬信記》

一、《敬信記》(善讓)曰:「今以三分辨故,猶同《六要》,作序、正、流通」。說特應重聖教一處,佳。

二、又科文曰:「一深嘆法義(初至德海止)。二勸誡有緣(從捨穢至遲慮止)。三序述自喜(爰愚禿以下)」,此點沒有依隨《六要》。

三、又曰:「初之中二。一直辨,二比顯。初直辨之中又三。乃至此三段,如序自當大、觀、小的法義」。別無發揮處。

四、又見此三經意的問答,亦不得要領,又師云之行信,行信不一定是《小經》。

五、此師被信以為是大成宗乘的人,於「因果」、「機法」、「行信」的一連關處,猶未彰真宗的玄規,不到大觀莊嚴本願一乘海之旨。

○善讓師合糅空華三師之說,是為終生辨述之的人,雖別少發揮處,縷縷辨而無倦處,見其溫良恭謙之風。可謂努力。

○劔曰:對注一生心血的前輩,漫加妄評實是失禮。但此唯準聖教的指南,但為令學徒漸漸入光海莊嚴的大法門的微志。原本前輩為我等遺留的鑽研之功不可沒。

○宗學三百年間,有識見高者,日溪法霖是其代表者。中間對宗門的異解下森嚴的批評者,芿園大瀛是其代表者。於其前後,致力於研究、完成宗學的中樞問題的行信論者,是光明坊斷鎧。然不知於何時,學者去統一的大觀遙遠,而陷於為思索的思索,以致失其朝氣。今,得以新朝氣,齊仰光海莊嚴才行。

教行信證註疏評林(總序·教卷)

第二   教卷

第一章   標列

【顯真實教一  顯真實行二  顯真實信三  

 顯真實證四  顯真佛土五  顯化身土六】

概說

(1)《六要》有就標列之釋。就題號曰:「教行證三,常途教相也」、「行中攝信也」。粗心見之,認為三法門據稱名本願的教語是行行相對的法門,此是從來的偏見。以觀經法門立題為本典的外題者非高祖之意。

(2)以稱名一行對聖道常途的教相是終吉的法門,之云觀經法門。

(3)且就從本垂末的末,還之攝末歸本的本者是終吉行行相對的法門的深致。

(4)高祖直據從本的本,為攝末歸本的法門自然的展開。《六要》體之而施釋。

(5)常途的三法是依心起行之法,真宗的三法是願心莊嚴之法。

(6)願心莊嚴的三法是令知三法圓具的妙行,即光顯南無阿彌陀佛,是本願一乘絕對不二之法。

(7)《六要》次述云「行中攝信」之義,引用六字釋義:「玄義云,言南無者,即是歸命,亦是發願廻向之義。言阿彌陀佛者,即是其行,以斯義故,必得往生」。此是得「行卷」之真髓者,是奉願心莊嚴的法門者。

(8)「行卷」,為六字釋的法體釋,特別是釋「歸命」的字訓,據本願的三心施之,而云「言即是其行者,即選擇本願是也」。此顯南無阿彌陀佛為我等往生的行體。此行是信故,釋歸命本願的三心,指之云「行中攝信」的是《六要》。

(9)須知道「行中攝信」一語,不一定是行行相對的法門。此就從本垂末的本,據攝末歸本的本的願海自爾的法門。

(10)立此高處,見攝末歸本的法門自然展開的,是高祖稱名破滿的轉釋。

(11)高祖徹終吉法門念佛往生之極致,於「行卷」曰:「歸選擇大寶海,念佛成佛」是此意。

(12)《六要》主得斯意,云「行是所行之法,信是能信」。所行者,對能信,是被稱的名號。「行卷」的「大行者稱無礙光如來名」即是此。此雖就垂末的末,但不可凝滯於末。見「行卷」是唯就行(稱名)立信之法的看法錯誤。

(13)稱名,為從本家的垂末故(不是垂末家的從本),末必歸本。高祖釋大行曰:「真如一實功德寶海,故名大行」(行卷初),即是指此。南無阿彌陀佛超越能所。

(14)次對能信的所信是南無阿彌陀佛,不是稱名。何故,一旦見願心莊嚴的法門者,超末化的巧說(觀經法門)而直歸願海故。

(15)《大無量壽經》是發遣,發遣的正意不外是本願成就一實圓滿的真教真宗(《大經》的成就文意)。

(16)招喚之體是南無阿彌陀佛,即是歸命者本願招喚之勅命,阿彌陀佛為我等往生之行體故,之云「歸選擇大寶海」,之云全領「圓融至德嘉號」的「難信金剛信樂」,是願心莊嚴的法門。

(17)《六要》之釋,云「所行」是對能行,此是攝末之始;云「能信」是對所信,此是歸本之終,而願心莊嚴的法門必須常明法體才行。終南(善導)的就行(稱名)立信亦有此始終,此是攝末歸本的法輪。

(18)高祖的「行卷」為願心莊嚴的大經法門故,據從本的本而統攝垂末的末,據歸本的本而見攝末的法輪。前輩之中有人混同了「行信」和終南的就行立信的法門,始得之而終失之。

(19)《教行信證大意》(覺如上人)云:「言真實之行者,指前之『教卷』所明的淨土之行也,這即是南無阿彌陀佛」。接著說「行此者得西方的往生」是能所行對(能行所行相對)之行門的法門。此就從本垂末的末,是觀經法門。在此處立法門的是終南(善導)、吉水(法然)。

(20)同《大意》云:「信此者得無上的極證也」,就攝末歸本的本,是大經法門。在此處立法門的是高祖願心莊嚴的法門。

(21)《教行信證》,為願心莊嚴的法門故,是「信此者得無上的極證也」的法門。

(22)又對照《大意》的:「言真實之教者,乃至《大無量壽經》是也。乃至此即說彌陀的四十八願,其中以第十八願為眾生生因之願,明如來甚深的智慧海,宣說唯佛獨明了的佛智故」,高祖的法門以唯信正因為眼目一義愈發明白。

(23)又《大意》曰:「第三,言真實之信者,指上所舉的南無阿彌陀佛的妙行(行卷)為真實報土的真因,如此生信的真實心(信卷),此是第十八願的至心信樂願之意也」。「行卷」、「信卷」皆是開闡願海者,唯信正因外無他,愈發明白。《六要》云「信不離行,機法是一」,乃顯此義。

(24)《六要》曰:「雖有真、化,總攝證中」,此非云在真實的證果中有化身土。真實之「證」,是真實智慧無為法身,即是難思議往生的得果。此證果非此土入聖的法門,是難思議往生的得果。故眾生歸入處,為顯光壽莊嚴海,攬十二、十三願,建立真佛土。

(25)「證卷」曰:「彌陀如來從如來生,示現報、應、化種種身也」。一如,從能證云,是眾生的證果;從所證云,是本佛久遠的真證。本佛從此真證示現報、應、化種種身。

(26)阿彌陀如來是報身佛。此報有真報和假報,真報是光壽莊嚴,即是正覺的果海,假報是此正覺的化用。

(27)我等的證果是立即入真報土,雖不關正覺化用的化土,但據彌陀的正覺門攬之時,一正覺有實體和化用,為不能立即冥合於實體者,暫現化土與此機。

(28)化土,非但是機的惑見,是為實所施的權用。無斯權用,眾生如何得往生極樂,此亦是願海。

(29)為明「證」之義,而開真佛土;為明真佛土,而開化身土,此意義含藏在「證卷」中。於此意云「攝於證中」。此不是機受趣入門之說,是法體成就門之義。《六要》的解釋重重含蓄,而從容自然,唯仰法門自爾的展開,應吟味其釋義之深妙。

評林

一、《樹心錄》

一、《樹心錄》曰:「此總列一部之別目,教是能詮,行等是所詮。依教起行,就行立信,信行具足得真證,見真佛土。真實既顯,當辨方便故,後分別方便土。雖有真假之差別,莫非皆是濟凡的大悲。斯乃六軸之次序也」。

○是未會《六要》深義的末學的分別。·

○若準《六要》,應會「因教顯行」。又云「就行立信」,此接近後世僻解的行信因緣說。是不承認《教行信證大意》的努力光闡唯信正因的聖蹤。《樹心錄》之外,諸說紛紜,不一一評論之。又按標列之文,有異本,如《略讚》所辨。

教行信證註疏評林(總序·教卷)

第二章   總標教旨

概說

(1)上「標舉」云:「大無量壽經(真實之教丨淨土真宗)」標舉《大無量壽經》,示此正是真實之教,依此經而開的是淨土真宗,此是「依經開宗門」。

(2)今云「就往相廻向,有真實教行信證」「夫顯真實教,則《大無量壽經》是也」(總標之文),開本願力廻向為往還二種,就往相廻向明示《大無量壽經》,是「選願開宗門」。「標舉之文」和「總標之文」對照,應知有「依經開宗」和「選願開宗」二門。

(3)「謹按淨土真宗,乃至即以佛名號為經體也」之文,《六要》科作「總標教旨」者,頗順應文義。

(4)《一諦錄》、《樹心錄》等,科云「謹乃至有教行信證」之三十一個字,云「先顯真宗之玄規」,云「總示真宗的大綱」者,恐非高祖之意許。如何說呢,作結局力不足故。此至下文之「為經體也」是一段落。

(5)茲云「就往相廻向,有真實教行信證」,應和「證卷」的「二言還相廻向者」作對照。

(6)「總標教旨」(《六要》)中,有「一略標,二略敘大意,三明經宗體」的三段。

(7)「謹按淨土真宗」者,《六要》解宗名盡善盡美。

(8)「真宗」的「真」字,從《大無量壽經》的「真實之利」的「真」來。《淨土論》初云「真實功德相」,本典云「真如一實功德寶海」(行卷),又云「真如一實信海」(信卷初),即終南所謂「真宗」。

(9)《六要》曰:「法華和彌陀,內證同體也。彼為聖之教,此為凡之教。所被之機,聖凡雖殊,所說之法,共是一乘。真宗之稱,彼此密通,此是今家不共之別意」。

(10)又《六要》的「真佛土卷」釋曰:「以此光明·壽命無量,成真報身常住之義也。乃至諸佛壽命,平等果海,無有闕減,只是本覺彌陀之壽也」。

(11)又曰:「酬因感果是始覺之智,無為凝然是本覺之理,理智不二,始本是一。已至始覺,必冥本覺」。

(12)又曰:「釋迦佛的久遠實壽,即阿彌陀之名義也。故《法華》(「壽量品」十六)云:「慧光照無量,壽命無數劫」。

(13)又曰:「無量光者,佛智觀照之妙用也。無量壽者,法身常住之妙理也。體用不離,理智冥合,釋尊功德,全阿彌陀,諸佛功德,又以道同」(六要鈔第五),應仰是鈔主的圓解。

(14)《大經》曰:「善立方便,顯示三乘」。又曰:「究竟一乘到彼岸」。到彼岸的妙法,唯是本願一乘。如彼三乘,是唯薗林遊戲地方便權門。

(15)華嚴的法界緣起、法華的諸法實相,皆一乘法,此是諸佛的內證智,之說為:「唯佛與佛乃能窮盡諸法實相」(《法華經》「方便品」第二),又云「二乘非所測,唯佛獨明了」(《大經》下卷)。謂法界唯是一法身。六要主釋,本是從高祖的「到安樂佛國,即必顯佛性」(「真佛土卷」)之一乘眼來。

(16)《樹心錄》釋「真宗」開「一、真偽對,二、真假對,三要門弘願對」。《六要》不設此分別,在仰信本願一乘絕對不二的風光。權實真假唯在機前故,於真佛弟子的釋下明確示之的是本典。

(17)《六要》於釋「二種廻向」時,據《論註》(下卷)的「覈求其本」釋,解本願力廻向之義,是體祖意者。

(18)《論註》開本願力為三願之處,有往還、因果的法門。高祖的五願開示則更詳細之。

(19)《淨土論》云:「觀佛本願力,遇無空過者,能令速滿足,功德大寶海」,是為一論之宗本,開此義者是《淨土論》。

(20)論主(天親)的「觀本願力」者,提到「云何觀」,即觀「修五念門行成就,畢竟得生安樂國土,見彼阿彌陀佛」(起觀生信)。

(21)此觀達解了之外,無「生信」者故,云「云何生信心」,亦是信「修五念門行成就,畢竟得生安樂國土,見彼阿彌陀佛」不疑。

(22)信本願力外,無有「一心」。啟告之作:「世尊,我一心歸命盡十方無礙光如來,願生安樂國」(《論註》)。「本願力得逢遇者,是人必定不空過,功德之寶海充滿,煩惱之濁水不隔」(No.131·十三),乃讚此者。

(23)「能令」二字,是「令諸眾生功德成就」(《大經》卷上)之義。

(24)此「令」字,《淨土論》云之「本願力廻向」,鸞師開之作「三願的證」(十一、十八、二十二願)(的證,指的證速得菩提也),明示往還、因果,皆由願力。

(25)「遇無空過者」的「遇」(信心也)之一念,令滿足功德大寶海,是因五念二利的功德是願力成就的法故。《入出二門偈》云「願力成就名五念」,是此。

(26)「一心」(真實信心)中,能圓具法藏所修五念二利功德故,為「速得菩提」的正因。

(27)此一心圓具之德,顯於善男善女的修相,為身業(禮拜門)、口業(讚嘆門)、意業(作願門)、智業(觀察門)、方便智業(廻向門)(《論註》卷下)的「五念門」的行。

(28)雖示五念門的行相,彰其行體功德的是《淨土論》的施設。何故,為彰一心(一心歸命)能令滿足此功德大寶海(名號的功德)故,能速為無上菩提的正因之義故。

(29)《淨土論》的「起觀生信」中,有「示五念力」和「出五念門」。「出五念門」以下,皆是顯願力成就之法。

(30)「修五念門行成就」,和下之「願事成就」的「是名菩薩摩訶薩,隨順五種法門,所作隨意,自在成就」一文照應。《論註》釋之云:「言此五種業和合,則是隨順往生淨土法門自在業成就」。

(31)又「畢竟得生見佛」的「得生」,是往生所得的淨土五果中的「近門」,「見佛」是「宅門」和「屋門」。

(32)《論註》卷上以「得生」釋「不虛作住持」,卷下則以「見佛」釋之。而「見佛」是蓮華藏界(真佛土),必出薗林遊戲地門(廻向門)。

(33)「證卷」的還相下引用《淨土論》之文,往還之名雖無,有其幽意。幽意者,曰:「廻向為首得成就大悲心故」(《淨土論》)。

(34)「廻向」作本願力廻向時,沒有論的餘地。如《和讚》(曇鸞章)讚述頗明瞭,之作論主(天親)的廻向時,於此土大悲心難成就故,必待教化地之果(出第五門—廻向門)。

(35)《論註》得此意,開「廻向」為往還二種。《論註》的當文是約末廻向(本來直接廻向者叫做約本廻向。眾生受之而廻向給他之眾生,叫做約末廻向)。然尋其本,阿彌陀如來的本願力廻向故(覈求其本釋)。《淨土論》已曰之:「本願力廻向」。

(36)《論註》就本願力廻向,明他利(從眾生說)利他(從如來說)的深義。《論註》的「三願的證」,於願海攬其洪範。高祖視往還二種為一本願力廻向,即是為此。

(37)《淨土論》的「出五念門」以下,順見之,則寄意善男善女的修相,開顯一心(信心——三心即一的信樂)圓具的功德寶海(名號),從「覈求其本」釋逆見之,則是「法體成就門」的釋義。

(38)「法體成就」(救濟眾生的因果,已於如來的手中被完成)的釋義,於《入出二門偈》已很明確。《二門偈》將本典的「他力釋」(他力者如來的本願力也)更鮮明化。

(39)《教行信證》的法門,元來是願心莊嚴的法門(本願力廻向的法門),不外在光顯願海。今從二種廻向展開往還、因果的法門。雖如此,二相門(見《本典》是往還二相的法門)是「攝化門」(示如來攝化眾生),四法門(教、行、信、證)是「趣入門」(往生門)。今為顯四法佛土是一本願力成就,之攬其淵源者是本願力廻向。

(40)《六要鈔》釋「五念門」云:「諸佛菩薩皆以五念得菩提故,彌陀正覺即修五念速得成就(得菩提)」,實是開闡甚深的妙法門。是密示諸佛的本所乘(成佛之因),唯在念佛三昧。又諸佛菩薩修五念二利之行,是為成就眾生的往生。

(41)推測《六要》意,彌陀的「速得」(速得菩提),即眾生的「速得」。彌陀若沒速得,如何能令眾生速得呢。本是開顯正覺一念的因果之相。

(42)正覺一念,亦為我等的一念喜愛心,其體唯是功德大寶海。機感相應的妙法唯獨真宗。末學的諸鈔,到底不及《六要》之釋。《六要》立於大處高處,不失大觀,與奪得宜,啟發時機。應著眼於《六要》的妙處。

(43)「夫顯真實教者,則《大無量壽經》是也」,是此段的主眼點。

(44)「就往相廻向,有真實教、行、信、證」,不外為令知其由來的淵源,此是《六要》科云「略標」之所以。

(45)三經有一致門和差別門。《和讚》據一致門,作佛德讚嘆。本典據差別門,作真假明斷。

(46)本典雖是差別門,此差別門中,又有一致門。即「化卷」云:「三經真實,選擇本願為宗也」,此類即是。

(47)二就「略敘大意」一段,初是彌陀的招喚,後是釋迦的發遣。招喚是本願,發遣是成就(《大經》卷下,本願成就文)。

(48)「彌陀超發於誓」,《六要》釋「重誓偈」(三誓偈)意:彼偈說云:「我建超世願,必至無上道」,此是「滿足願」,即是光壽二無量的願(十二、十三願),亦是本佛的二利圓滿的妙果(光壽二無量)、無上涅槃的極果(真實證)。

(49)本佛彌陀的果德莊嚴,全為「消除三垢冥(貪、瞋、痴),廣濟眾厄難」(十二光)(重誓偈)故,接著誓曰:「我於無量劫,不為大施主,普濟諸貧苦,誓不成正覺」。

(50)「大施主」是願王(彌陀)(十八願),即是「若不生者」之誓(十八願)。

(51)「普濟」,「廣濟生死流」(《大經》)之義,即是十一願。

(52)本文的「廣開法藏,致哀凡小選施功德之寶」,《六要》釋云「為眾開法藏,廣施功德寶」。此文,引用於「行卷」,所以很明確是十七願意。

(53)「三誓偈」,要約之,可分配於五願。是《大經》大意的「彌陀超發於誓」含有此義,《六要》以十七願釋者是就「教卷」的當分,即不外是「名號為體」(《大經》以名號為體)之說。

(54)令知南無阿彌陀佛是招喚,亦是法界唯有一法身。釋尊的《大無量壽經》完全是乘此十七願力所說的「說微妙法」(《大經》的華光出佛)。

(55)「釋迦出興於世」一文,是出世本懷之文。

(56)說「就『道教』意,聖道諸師以『道教』為能詮(指《大經》),以『真實之利』為所詮(《大經》的內容)」的人,皆非本願一乘之機故。

(57)今家(真宗),以「道教」為聖道權教,以「真實之利」(名號廻施)為本願一乘的真利。但《大經》中「道教」共出現四次,其中,下卷有二處,其初之一處是安養界的說法,不可視之在言聖道教。

(58)就安養淨土的莊嚴,不立聖道門、淨土門的區別。《大經》曰:「波揚無量。自然妙聲隨其所應(往生人,聽眾),莫不聞者。或聞佛聲、或聞法聲、或聞僧聲、或寂靜聲、空無我聲、大慈悲聲、波羅蜜聲、或十力、無畏、不共法聲、諸通慧聲(神通)、無所作聲(無為、無作)、不起滅聲(非動、非止)、無生忍聲(悟諸法無生)(初地)、乃至(二地乃至九地)甘露灌頂(十地)眾妙法聲,如是等聲,稱其所聞,歡喜無量」。此等皆是名號中的波瀾,光海莊嚴的自然。

(59)在淨土的這些佛法的諸聲(道教),本是法藏菩薩因位至心修行的功德寶海,不是原來聖道權假之法。這些是淨土中所說的道教。

(60)開說阿彌陀如來的功德寶海,有集說和散說。三世諸佛示現此土,為淨土的機緣未熟者顯示三乘,說斷惑證理、修因感果的方便,是即聖道。

(61)聖道和淨土,其法體雖是一(彌陀的大智海、一真理),但施設斷道(斷惡之道)的階次(聖位、階級),以調機誘引的是聖道方便(序文的「道教」)。不可用「欲」之一字的安處論斷。

(62)三明宗體,「是以說如來本願為經(《大經》)宗致(中心思想、眼目),即以佛名號為經體也」。《六要》之釋,從容難窺。

(63)《六要》云:「願願所詮,偏在念佛」。其言特從容,是準釋元祖的化風者。據一流之意,念佛是信心,信心的體是名號,可謂一實圓滿的真教之體是名號。

(64)直接就文窺義,「是以」者,上敘《大經》大意,云彌陀「施功德寶」,是往相廻向的願意,云釋迦說「真實之利」是《大無量壽經》意。

(65)二尊喚遣,以一本願。而釋尊的說法,是乘本佛彌陀十七願力的「行如來德」(指宣說《大經》),所以說本願非得是經的宗致不可。宗者,「宗要」、「宗尊」之義。

(66)《大經》之中有十九願成就文的三輩章,「三輩」(《大經》)和「九品」(《觀經》)是開合之異,說三輩處,自張《觀經》隱顯的義本,此非一經的宗要、宗尊。唯以說彌陀的本願,別為一經之宗。

(67)「即」,承前之「說」字。說本願的《大經》,即是讚嘆名號,總論一經所依之體是名號之意。此即是所依體之義,因約釋尊的能說、能依故。

(68)映於我等信眼處,不外是名號流布相。名號是信心之體。一經之文,不外句句是南無阿彌陀佛。此是當體體之義。

(69)然今云所依體之義,今是「教卷」之位,不是「行卷」之位故。即是就發遣的釋尊論之,而不是就招喚的彌陀尊決之故。要言之,願成就一實圓滿的真教真宗的體是名號。教行不二,喚遣暫分其位,是令鮮明法門者。

(70)謙敬院隆英和上的《論註》講錄,論宗體頗綿密。

(71)就「體」,有「當體體」、「所歸體」、「所依體」的三別。「當體體」云「顯名於當體」,是《大乘起信論義記》云「大者名當體」之類。

(72)「所歸體」,以宗之所歸為其體。如「玄義分」的宗旨分,以念佛三昧為宗,以觀佛三昧為宗,一心廻願往生淨土為體。

(73)「所依體」之義,「妙玄」(《法華玄義》九)云:「所依之體,妙體無異,能依之法,法有麁妙。能依和所依相對,所依為體也」。又如《肇論》疏云:「體依也。涅槃本無名相,為萬法所依之體」是。

(74)今,依宗乘(真宗學)釋之,以名號云實相法。實相者,如天台,非因非果之法。修因感果(法藏修因感果)的名號,順法性,不乖法本(法的本源)的名號,故云實相法,是(名號)為《大經》所依正體(體)。

(75)《大經》一部,雖有序、正、流通三分,讚嘆彼「我名」(名號)外沒有。以能讚(諸佛稱讚名號)為能依(名號的容器,即《大經》)。所讚的我名(名號)雖略,一經所說的眾義都會(集中)處,在此名號,是以所讚的名號作所依(體)故。

(76)又約法說的話,無量壽佛的三嚴(淨土的三種莊嚴),若因位的願行,若果上的依正(阿彌陀佛的正報和依報),無不皆以名號為體。何故,四十八願,一一願言:「若我成佛乃至不取正覺」(四十八願即十八願),正覺者是南無阿彌陀佛。然願以名號為體,故曰:「建立名南無阿彌陀佛的本願」(《御文章》五—八)。

(77)兆載永劫的修行成就處唯在名號,這是名號為體的所以。又彼土的依正(國土和佛、菩薩)、主伴(彌陀和菩薩眾),皆無不是名號,故名號云「無量壽」。故一經之體在名號之旨可知。

(78)《法華玄義》(八—二十七)云:「體是一部之旨歸,眾義之都會」。

(79)「宗」之義,依高祖的《三經往生文類》,明《大經》的「宗」,云由念佛往生的願因,得必至滅度的願果為經宗。以願因願果為《大經》之宗是《往生文類》之意。於《論註》上見之,能在「三願的證」上看到。

(80)「本願為宗」約相對門,「名號為體」約絕對門。「本願為宗」為相對門者,六八願中有方便願,有真實願。真實願乃一部宗要,不尊崇之者無。故云不取方便願,取真實願顯其宗要作「本願為宗」。要、不要相對故云相對門。

(81)「名號為體」為絕對門是,「體」是主質之義,一經所說之法,名號無不為所依。有彼之十九、二十的方便願,雖說三輩等的方便成就相,一部之所詮唯在名號。雖說為實施權的方便,這皆為令入名號海的化用(正覺的化用)。化用永不獨立,是故攝用歸體時,名號是一經的主質,故成絕對門之義。區別宗體為絕對門和相對門為此(以上就宗體,略述謙敬院之說)。

(82)「相對門」、「絕對門」的名目難用吧。《六要》云「總」、「別」,是最穩當乎。但《六要》就宗體,云「願願所詮,偏在念佛」,這是為對他流而有的與奪深意吧。以「念佛」云約本門(據名號云時)的宗(本願)的歸趣處為「體」。將斯約末(念佛、稱名)之義還約本時,念佛是南無阿彌陀佛,是《大經》所依的體。所依是名號,能依是《大經》故。

(83)南無阿彌陀佛即是正念(信心)(「行卷」御轉釋)。此是願心莊嚴的法門故,能依的《大經》顯釋尊發遣的正意,而說本願成就文。成就文不外在顯斯信心。

(84)法門自然地展開,此得亦是名號流布的莊嚴相才行。《六要》釋從容多含,是開末徒的知見者,不可容易地看過。

(85)此和天台判因果為宗、實相為體很相似。《三經往生文類》云:「報念佛往生的願因,得必至滅度的願果為《大經》之宗」,這完全是以本願的因果為《大經》之宗。

(86)《法華經》是聖道教故判實相為體,《大經》是淨土教故,斷定實相法的名號為體。

(87)諸法實相是諸佛的自內證,名號實相法是二利圓滿的真實功德相。《大無量壽經》顯名號流布外,無有實機的「真實之利」之旨,之云本願一乘。暫分「能依」和「所依」(名號),《大經》是能依(詮名號者),名號是所依(《大經》的依處),能所皆是「如來尊號甚分明,十方世界普流行」(行卷)的莊嚴功德相。

(88)《六要》云「願願所詮偏在念佛,以之為體」,其意難窺。上所縷述若有未安者,期待後賢是正。

(89)《六要》主的釋意是據元祖的教意。外之西、鎮徒亦見之而不怪吧。法門是自然地展開。約末(念佛往生)的釋意無不願願歸念佛往生,以宗的歸趣處為體。約末(念佛往生)必歸約本(信心正因)故,成高祖的「稱名破滿」(行卷)下的轉釋。

(90)「行卷」不凝滯攝末之始(念佛),令歸還本的本城(信心正因)。準之,斯《六要》之釋也好,元祖的教語也好,皆應還高祖。六要施約末(念佛往生)釋,而令仰約本(信心正因)的高祖。從約本垂約末,從約末還約本。大權(存覺上人)在自然的法門三昧,任運為斯妙釋哉。視六要為不知祖意者,不與我黨處。記之唯為後進之參考。

【評林】

略敘大意

(1)「總標教旨」中,有(一)略標、(二)略敘大意、(三)明經宗體的三段。《六要》的科文最適當。

一、《樹心錄》

一、《樹心錄》曰:【吉水的《大經》釋云,彼(西岸上)喚此(東岸)遣。此乃是經大意也。今言「彌陀超發」等,即彼喚也。言「釋迦出興」等,乃此遣也。】

○能得文意者。又釋「超」字,云「唯大本(大經)說超字有二十二」,一一解之,可謂努力者。

二、《略讚》

一、《略讚》曰:【今謂「超發」,「廣開」二句,明因位的願行。「致哀」二句,示果上的廻向。「超發於誓」,云「法藏菩薩發六八大願」】。

○云「因位的願行」者,果是祖意乎。此文(本文)取語「三誓偈」。又「行卷」引用此偈文為十七願意,令人覺得非得是名聲十方的相不可。難同意。

三、《徵決》

一、《徵決》釋《大意》設有四門:(一)所承。(二)所據。(三)對文。(四)文義。

(一)「所承」者,承黑谷(法然上人)的《大經》釋,云據遣、喚之次(次第)。

○此佳。

二、(二)「所據」者,云「招喚依三誓偈之文,發遣據《大經》的序文」。

○此佳。

三、(三)辨「對文」,「彌陀為眾廣開真實、方便之願,釋迦為眾光闡隨自、隨他之教」。

○此誤也。法藏是功德大寶海,之統攝於一名號外,沒有道理有何等不真實。名號海中有何方便乎。強對照之過於技巧。

四、又出一說云:「光闡道教但是方便,廣開法藏不然」。

○此佳。

五、又曰「開法藏」者,法藏是彌陀大悲自所證之一如法海(界)藏,謂「正道大慈悲,出世善根生」(《論註》)的悲性(性海的本質是大慈悲)也。法藏菩薩開此性藏(法性海之藏),選施功德寶。此一如法界是彌陀所證,從此一如法界垂形示名,現法藏菩薩發誓。「選施」者,云「即正覺的彌陀亦從此法藏中出」。

○此恐非高祖意。「三誓」的文意非言性海,高祖「行卷」的引意應亦不是語性海。此說太鑽牛角尖。

○《徵決》的此見解,是踏襲《蹄涔記》(法霖師著作)的「隨自隨他無量的法門藏,恐約教法乎」吧。但《蹄涔記》是破「教法」,之自至「德行」為止。

四、《述聞》

一、《述聞》科「謹按淨土真」等文作「總開拓法門」,看得出不滿於《六要》。輕視聖教者,欲得雄渾自然之妙很難。到「大無量壽經是也」為一段落者是祖意。置「也」字乃為此。

二、釋廻向云【一體的妙法,即自利,即利他,故云「南無阿彌陀佛的廻向」等。廻向者,如《論註》、《安樂集》、《往生要集》等釋名義,共是常途。今則為他力之異稱,為廻自向他之義。所謂云廻佛的自證,向他眾生故】。此說得宗義者乎。

三、又解「廣開法藏」曰:【性起(從法性起)的正法,因人不窺,謂曰法藏。大願修起,周遍不遺,故云「廣開」。有(有人)曰:隨自隨他無量法門藏,似拘次下的「光闡道教」等。若必對彼的話,今句止應隨他,故非矣】。此說評破處得當。

四、又曰:「選謂選擇,廣開即是選擇,施謂回施,功德寶謂佛名號。斯即總嘆如來的願力,按排經文,義意可知」。此師云「法藏」者「性起的正法」,未必是說理性。思「廣開法藏」是為了與之。選擇,為與之而攝取(選擇)之。「廣開法藏」,不外是說法獅子吼。據「行卷」的引意,此文是十七願之意,不是讚第十八願的選擇攝取。

五、又曰:「欲之字,意深,顯佛的本懷,示宗歸故」,此說無難否,為出世本懷文之義不辨之,有不足之感。

五、《對問記》

一、《對問記》曰:「光闡本佛的願海,以為釋尊的本懷,是為大經」。此說簡潔。招喚也是發遣中的招喚者是「教卷」。

二、又解「開法藏」云:「三願(十九、二十、十八)開說,是為廣開,弘願獨立,是為選施」。今不從之。無其他發揮處。

六、《敬信記》

一、《敬信記》解「廣開法藏」,列舉古來的四義,云「上來四義之中,第四義甚深也」。第四義者,云「法藏」指久遠的所證(真證)義。別無發揮處。

評林

經的宗體

一、《樹心錄》

一、《樹心錄》,分體有二義:(一)能詮的教體,(二)所詮的教體。云今宗之意「宗之所歸為體」。以之解「玄義分」雖可,但於今典未必得當。

二、又云三經有通宗通體、別宗別體。《愚禿鈔》的三往生下云「大經之宗」等者,和引證《論註》的名號為體者,是不分別約本和約末的法門者。「玄義分」,約機云「一心廻願往生淨土為體」。此時以念佛三昧為宗。今本典是約本門(唯信正因)的法義故,判以本願為宗,以名號為體。混淆此法門,一列地引用《論註》和《愚禿鈔》豈非不當。師據天台,只取體者「宗之所歸也」是錯覺。

二、《略讚》

一、《略讚》破《六要》云「總以六八為宗,十九、二十願亦得今經之宗。若爾可謂依實教立權宗乎。乃至是以《六要》所明,思之難據」。

○劔曰:《六要》主云「六八為宗,念佛為體」者,是準通的與門。即不逆學元祖法門的人之意,四十八願即一本願的法門,不見別論真假之要者。「依實教立權宗」之非難堪笑。《六要》的與門竊含奪門,何故,知念佛即是南無阿彌陀佛時,約末的法門展開約本的法門,知一經所依之體是名號,知名號為體時,是知一實圓滿的真教之宗是本願故。為記主(道隱)不知大權(存覺上人)所施(註釋)是法門自然的展開。

二、又曰:今家宗體以彼(天台)所判,何故「如來本願為宗」,云取一本願(十八願)的王願為宗,和偈前文的「大無量壽經宗致,他力真宗的正意也」之文對應,此佳。

三、又「以佛名號為經體」者,云究一經所讚的法體,唯在此一法是穩當。

四、又「今釋迦教中的誓願為宗,名號為體故,文說如來的本願為經宗致,即以佛的名號為經體」。「說」之言在能說的釋迦,以用言說之也,當思之。云「凡論宗體,皆於釋迦的說教言之」,是得我意者。先哲苦心之蹤不可不追之。

五、說本願為經之宗,依名號立經的法體,非得是乘十七願力示現於此土的釋尊之「行如來德」(說《大經》)的使命不可。記主得此意,遡前大意之文,不徹「為眾開法藏,廣施功德寶」之文的十七願意,胡亂地配釋因願、因行、果德段是迂遠。令祖典韜光的是拜之沒有恭敬心瞻仰法身(本典是高祖的法身)故。令我等漸開心眼的皆是恩德,噫!

三、《徵決》

一、《徵決》論宗體,廣列中國人師之說和今宗列祖之義而辯處是詳細,啟發後進處少。其說或是追《涔記》者吧。別無發揮處。

四、《述聞》

一、《述聞》(石泉,僧叡)引《大教王經》(《法華經》)令知宗體亦是經說是石泉師的博覽之賜。

二、石泉師曰:「余先謂集主(親鸞聖人)幼在昆嶽(比叡山)習學台宗(天台宗),所云的宗體,蓋是准說彼也」。

○劔曰:熟思不然。集主之釋,雖有時似,未必悉准,何須強會。故改易而曰:【此還鮮明註家(曇鸞大師的《論註》)之言也。謂註家據一門,以體收宗,集主就別門,開體出宗,以示註家之釋存含蓄。其義云何,註家云「名號為體」(《論註》),彼下卷云:「彼無礙光如來名號能破眾生一切無明,能滿眾生一切志願」。乃至曰然者稱名憶念等,第二十願的名號,舉非以反顯其是者。明經體中含蓄此義,而人不知,故別開示也】。此說有發揮處。

二、又「《六要》釋云,總別為異。僧叡曰,非止(只)無準,亦非集主意」。末學之破《六要》,如一犬咆虛,萬犬傳實,呵呵。

五、《對問記》

一、《對問記》曰:「今師開宗,具辨宗體。名號為體,正承註家(曇鸞大師),本願為宗,義則釋家(善導大師)。可謂法義周足矣。云云」。別無評論之要。

六、《敬信記》

一、《敬信記》辯宗體是詳細。足見此師的風格。要言之,整理從來之說,諄諄辯明。

二、今師破《六要》,其所云非過激。師曰:「今私思《六要》主的願願所詮偏在念佛,以念佛為體,此念佛口稱之意乎。若然為西河(道綽)終南(善導)等的念佛為宗之義,難云體者」。

○劔曰:將《六要》主所說的願願歸念佛者是「趣歸體」,暫是約末門之義,此約末立即還約本。即念佛則是南無阿彌陀佛故,此時為「所依體」之義。這是從元祖法門還高祖的自然,不可勉強非難之。

三、又曰「然今通云本願指六八者,稍難同意」。

○此亦是《六要》主暫立「準通門」與之而已,暗示先透過斯關門,高祖的本願為宗開來,無凝滯處,茲自可窺有「別顯門」的密意。

四、又曰「取名號之所備見的話,則云依終南的念佛為宗可。云義的話,則云《論註》之文明白也」。

○不分別料簡約本門和約末門,能見其穩和而不好諍。

○劔云:古人之所以苦於「廣開法藏」之文,在於不以經解經。經不言乎:「為眾開法藏,廣施功德寶」。經所說水鳥樹林,或者是講堂精舍的大音說法,是法爾常恒的本佛說法。一法身的光海莊嚴,散為諸佛之佛事,凝為安養淨土的莊嚴。如諸佛法,法身常恒的說法唯是諸佛的自境界。彌陀不然,悉開與之。然者法爾自然常恒的自境界,不可以直接施實凡實機。選擇本願為此而興。即哀凡小而選施功德之寶。「所選擇」和「選擇」,元來緣起於一法上,之為法界緣起。然華嚴說之作十佛的自境界,本佛彌陀為願心莊嚴的法門之體,能莊嚴廣略相入的妙境界。不可以眾生有礙的妄分別而思議之。言廣開是廣修之義也,是為不解之。

○劔云:「念佛為體」是元祖的法門,是從本垂末門,必攝末歸本為願心莊嚴的法門。這是高祖的法門。遂輾轉而投時機,又令還本源。大權的法門,無凝滯處。《六要》主達觀自然法門,而為與奪,實是大悲的善巧方便。視之為奇怪者,是不知輾轉之義者。

教行信證註疏評林(總序·教卷)

第三章   徵文—出文—總結

概說

(1)「教卷」,顯出世本懷是要。「正信偈」云「如來所以興出世,唯說彌陀本願海,應信如來如實言」者,顯此。又照總結之文能知之。

(2)就「五德示現」之文,《六要》引他師之釋述自解,可知《六要》主之意所在。【寂(義寂)云:謂三世之佛更互相念所住功德。得無今佛念諸佛耶者,謂今世尊必有相念諸佛之德也。言「得無」者,謂必有也,下置「耶」故。即我世尊釋迦牟尼佛,念彌陀法身淨土的因果的功德。承旨覩相,知必有也】。此是《六要》主的所用。義寂之說,以諸佛為彌陀如來,釋尊的住「奇特法」者是念佛,即見是念彌陀法身淨土因果的功德。

(3)《六要》解「念諸佛耶」之文,云一經所說的淨土因果的功德,是以經解經。《真要鈔》(本)云:

「夫阿彌陀如來為三世諸佛所念的覺體,為久遠實成的古佛,唱十劫已來的成道是果後的方便也」,是據此經文而立久遠實成之義。

(4)若於願海探之,為十七願意,若於莊嚴上窺之,是華光出佛(《大經》)。高祖讚曰:「久遠實成彌陀佛,五濁凡愚特悲憫,釋迦牟尼佛來化,迦耶城中爲應現」(No.88·二),這是法界統御的願王(彌陀)的法門,是一立古今然(無始無終的法門)的莊嚴功德相。自娑婆界出現的釋尊說之的話,釋尊是融本的應身(本是彌陀也)。從極樂莊嚴言之的話,本地不動而垂化用。前輩以諸經的教主為隨末的應身,以《大經》的教主為融本的應身即是為此。如華嚴以十身具足的毘廬舍那法身為教主,是定中說法之相,說華嚴三昧中的風光故,不關實機的實益。真言的法身說法又應準之而解。

(5)「五德」分之為二:(一)入德、(二)出德。對照異譯云之「入大寂定,行如來德」,可知。

(6)入德之中,「住奇特法」是總,「住佛所住、住導師行、住最勝道」是別。

(7)「大寂定」是大涅槃定。《涅槃經》言:「大寂靜故,名為大樂。涅槃之性是大寂靜。何以故,遠離一切憒鬧法故。以大寂故,名大涅槃」(真佛土卷引用)。《大經》說「是我真證」,即是一如法界,是本佛久遠的真證。

(8)涅槃有三德:法身、般若、解脫。「佛之所住」是法身。《六要》主的「無量壽者,法身常住之妙理也」是此意。

(9)「導師行」是般若。《六要》主的「無量光者佛智觀照之妙用也」是此意(三般若中,參照實相般若和觀照般若義),即是本佛的光壽海。本佛以之得「最勝道」。《涅槃經》說:「無上上者即真解脫,真解脫者即是如來」(真佛土卷引用)是。

(10)次說「出功德」(出德)曰:「行如來德」。行如來德是「一一諸佛,又放百千光明,普為十方說微妙法」(《大經》上卷)之相。

(11)《六要》釋出世本懷之文:【今依宗義言道教者,光(廣)指一代益,亙五乘。「真實之利」者,指此「名號」即是「佛智」也。】

此是《六要》主所常談的佛智一乘之義。教不得此擇法眼,不可談聖淨二門的權實。經指疑惑本願的行者,云「於此諸智疑惑不信」(大經下卷)。《論註》曰:破一無明處,破一切無明。一代道教散說之,《大無量壽經》集說之。本不外是法身的光輪。云益亙五乘,云即是佛智,語雖緩含與奪的深致。

(12)《六要》釋「真實之利」為名號,與流通的「為得大利」照應,與胎化段的「為失大利」對照,為的是一經之體是名號。

(13)高祖於大經讚(No.54·四)曰:「如來興世之本意,本願真實爲開顯。難值難見如佛言,猶靈瑞華時一見」。釋尊開說之處,以本願為「宗」故。

(14)名號是三世諸佛的傳寶。釋尊乘十七願力出現娑婆,名號為體而開說本願,以斯功德寶,傳當來補處的彌勒,此顯流通無盡。名號為體,本願為宗,於茲分明。《六要》的真意,到茲彰顯。

【評林】

一、《樹心錄》

一、解出世本懷之文,云:

「一者約顯理的權實,顯實為本懷。一者約益生的廣狹,益廣為本懷。法華雖顯實理,但唯於在世正法之時,為利智精進之機,是故益生不廣。念佛普通在世正法、像末法滅之時,致五乘齊令入一實真如海,是故益生最廣。而實入速疾故,念佛之功其高也」。

○此說素朴,不及法霖的高才達識耶。

○存覺上人有約法的權實和機的利鈍之說。法的權實任彼法華之說,機的利鈍從終南之說。而竊以利根之機為權機,以鈍根之機彰本願的正機故,一轉之,則含達觀本願一乘絕對不二的機教之密意。

○如《樹心》,五乘齊入是相對門之說,暫是對向聖道所談的一應法門,如不分別一實真如海,飜轉無明海,令歸入本願一實的真宗極談之辯。

○《六要》的釋義,且據相對門,但密藏著絕對門之義。何故,「岸上之者,何用濟為」(玄義分)之文,因幽含著聖道的聖者既為能成佛之人,何須救濟?二乘開會(法華經令二乘入一乘)的利益,不外是薗林遊戲(還相)的示現相之意故。

《略讚》

一、《略讚》解五德示現之文曰:「攝此五句為二,謂入出二德也。以何知爾,《如來會》言『入大寂定,行如來行』故,大寂定者,謂無上涅槃,全是佛陀的妙果也。與眾生廻向的名號,共說為奇特法。即六字嘉號的念佛三昧也。乃至初之四住是入門,是為總句。此中具法身、般若、解脫的三德,開而為別。乃至合此總別,為入故,曰入大寂定。謂釋迦入念彌陀三昧,與彌陀無二無別也。第五『行如來德』是出門。至此始知釋迦故,乃至云何行如來德耶?經說『如來以無蓋大悲,矜哀三界』,是其相也。乃至在因則為皆遵普賢,在果則言如來德。阿難的權德密知,能問如來如是之義」。

○大佳。余(著者)辨前處,全隨之者。

二、又解「出世本懷」之文,云:

「諸家所言,皆是據相對門。按祖意必不然。約絕對門論出世正意。乃至其於法華講大事因緣,是但娑婆一應化之道,說一乘二乘之權實故。他方淨土豈夫然耶」。

○劔曰:著眼於絕對門,佳。但以《論註》立論之,還不充足。何故,《論註》由一地至一地之說是一應化之道,速得菩提不可以應身化儀判之。《論註》再應之深義,以願心莊嚴之法門語本願一乘故,記主所言並非沒有,有辯處猶不明徹之感,需要助辯。

○《法華經》不是閻浮提一應化之道。三世諸佛必如今佛之說,之為常說之法,因是其誇故。但諸家的相對門之說不足,著眼於絕對門者,可說近祖意。

三、《略讚》就憬興之釋曰:「此師是相宗人,有大經疏三卷,名《述文讚》。凡釋五德,諸師之義不一準。於中引憬興者,時世不流行餘師之釋,但行此師之釋。今因所覽略引之,蓋乃為令知五德是此之至要,非為彼釋能盡經意」。

四、分別嘆釋六句云【六句之中,初之四句是《大經》意,後之二句是《觀》、《小》二經之意也。初之四句中,初之二句是人法相對,如來是能說之人,「奇特最勝」是所說之法也。乃至後之二句是宗體相對,承上之宗體。「一乘究竟」是宗,「速疾圓融」是體等】。

○應文者乎。

五、終釋「應知」,云【觀、小二經之隱彰,正彰《大經》之弘願故,應知三經一致之《大無量壽經》也。】

○用意周到。(與其照如來正覺之文解住奇特法,不如開念諸佛耶之文,釋五德較接近經文)。

三、《徵決》

一、《徵決》曰:【凡三經中,並說出懷。初《大經》如今文,顯著地說之。華和(中華和日本)諸師未識(劔曰:非不識,而是未到說之的時機)。我祖卓視經文,正就此文,盛談出懷。次《觀經》即便微妙之文是也。彼之文及疏,並有隱顯。顯者,以要門對聖道,猶有出懷之義故。隱之義是,如於「化卷」(本)言緣達多、闍世之惡逆,彰釋迦微笑之素懷等。後就《小經》無問自說,亦有隱顯。顯者,說不可思議功德的念佛故。乃至隱者,是示弘願難信之法。「化卷」(本)言斯經大乘修多羅中無問自說之經等,及《證文》的如釋尊】。

○此說佳。

○謙敬院(瓜生津隆英)云:「《大經》是顯露昭晰之經故,教主嘆現相,言影暢表裏。《觀經》有隱顯故,教主亦沒靈山的化儀,降臨王宮。《小經》是一代的付屬故,無問自說」。此亦是一著眼。

二、《略讚》解《大經》之文,云「超絕二字,示現超世的本願」,此可。又「超」之字,《大經》有二十二字。云觀小無,分別之者,是努力者。

三、又解五德,與上舉的《略讚》之說乃同一轍。是乘宗學漸明之啟運者。結之,云「謂釋迦,入彌陀三昧,行彌陀如來之德也」。

○劔曰:沒有必要強謂是彌陀如來之德,教是發遣的使命故。

四、又曰:「示出懷之義,萌於光明寺和尚,顯於黑谷大師,於我大谷宗祖大成」。

○廣引諸文解之處,可謂努力者。

五、又曰:「據師說,今宗之聖教,談出世本懷,具有四門。一者二教同味門,二者大悲救苦門,三者本教真實門,四者唯有一乘門。第一門是為誘引時機故施設者,非盡理究竟之談。第二門不言法門之優劣,唯約受行之難易,亦非盡理之極談。第三門約從本垂末,「化卷」云云。《末燈鈔》云云。又約攝末歸本,「行卷」云云。《證文》云云。第四門是本末無礙之義,如「行卷」一乘海的引文。涅槃的實諦一道、華嚴的一法一道之文,其他如涅槃、華嚴的佛性之文。此第三、第四義,有前約相對、後約絕對之異,此二義終於法體的勝劣。此正談出懷之極說也」。

○是開宗學漸精密之時運者。

【論評】

(1)劒云:竊思,在海門國瞻光雲是因地的法門(入法界品)。真宗是果分不可說的法門。

(2)一法身的光雲蓋法界處,隨色次第而不雜亂(莊嚴歷然)是皆同一色(唯有本佛的果智)。所謂法,住法位(示現法門萬差),即是一實相(真實功德相)(示現法門也是極樂的廣相莊嚴的波瀾,盡是法王家故),之云「廣略相入妙境界相」。

(3)斯真實功德相正是本願一乘之體,之云願心莊嚴的法門。存覺上人曰果分不可說的法門即是謂此。上人有此卓磊的風光,神解妙釋,有時不驚機情,巧調機誘引之。末學不考之者,為無崇敬心故。

(4)安養淨剎之外,無三世的佛事。即是修普賢德。從凡夫看,是有穢土和淨土之別;從佛看則盡是法王家。之為一名號法,皆同一色。汪洋浩瀚的佛智,之作廣開法藏,則是隨色次第而不雜亂的莊嚴相。散為八萬四千的法門,凝為一音演說的南無阿彌陀佛。

(5)若夫此莊嚴功德緣起於娑婆界,應機解不同處有聖道,畢竟拔諸生死勤苦之本,只有破無明的無礙光而已。

(6)一切的法門,在為令入法王城。超然獨據法王城,統攝一切法門的是見真大師。真宗的學徒應得此大觀。

(7)高祖以七寶講堂道場樹判為化土者,第二十八的願文曰:

「國中菩薩,乃至少功德者,不能知見其道場樹,無量光色,高四百萬里者,不取正覺」中,以少功德者之所見,為方便化身土。菩薩的所見,是廣略相入的妙境界相,不可見之是化土。天親的所見亦然。謂云七寶講堂,必是化身土,令人難同意。云道教,只解作方便道也是錯誤。龍樹菩薩云「乘彼八道船」(易行品),釋迦如來出現此土,始攬之而施設一應化之道。

四、《對問記》

一、《對問記》曰:「大寂定即彌陀三昧。開住彌陀之德,行彌陀德,而說五德。前四住中,初一是總,以現奇特之相,知住奇特之法。謂彌陀所得之法超過世間,無上稀有也,故云奇特法。釋尊說住此彌陀法,云住奇特法,是為總句。住佛等,是其別也。此中,初一是定體,後二是定德也。住佛所住者,云佛的所住是本地的圓證,謂光壽無量的大寂滅是也。今說住彼自內證,而說住佛所住,是為定體」。

○劔曰:以光壽海為所住,不取通相的法身常住的妙理之說,是意開願心莊嚴的別途法門乎。苦心之跡可見。「證卷」(初)曰:「阿彌陀如來從如來生,示現報、應、化種種身也」。應化種種身,是修普賢德的聖者。為久遠實成阿彌陀佛應現時,見釋尊所住是光壽海吧。雖如此,大寂滅海是涅槃界故,直接見經文時,三德是涅槃的三德,此是穩當乎。

二、又曰:「住導師行者,以下二種約定德。住導師行是悲門,開導眾生使達正道故。最勝道是智門,智慧深入無等倫故。此悲智,乃為定德。以上的四德,開大寂定,明所住之德。總而言之,大寂定,念佛三昧是也」。

○劔曰:所住的光壽,是悲智不二的妙果故,導師行為悲門,最勝道為智門乎。可謂是苦心者。雖如此,真如有大智慧光明,即有佛智觀照的妙用。向內則顯現理智不二的法身,向外則能破一切的無明,為導師行。皆無妨礙是真如海者。《對問記》著眼於導師行之名,之對最勝道,分別自利利他乎。苦心之跡雖認同,但照異譯的入大寂定,未必穩當。《略讚》之說殊勝。

三、又《對問記》曰:「行如來德者,《如來會》云行如來行,是為定用,言現說法利生之相。次下的經文云遵普賢德,是就二德以表二法,謂說八萬的法藏,名修普賢德,因果隨宜之法故。說本願一乘名行如來德,證入果海之法故。今簡修普賢德,云行如來德,表說一佛乘之相也」。

○劔曰:光闡道教,如來德之外者乎。行如來德無始終乎,伽耶應現非普賢德乎,普賢德無始終乎,難斷必然。但約始終之增勝時,記主的分別,暫且得許之,再決之的話,則云乘十七願力是行如來德,乘二十二願力是修普賢德,而願海本是一如。

《敬信記》

一、《敬信記》曰:「今謂釋此五德者,次下有如來述成的五句之文,依此可知也。彼如來正覺等的五句,如序配五德。五德,第一是總,第二以下是別(同淨影的總別)。何故見總別,有是三由:一者漢吳兩譯,有今之五句為一句,即思念正道之一句是也。以是見今,全五句為一句。故初之一句總也,後之四句,由初之一句開出者也。二者第一有云世尊住等,此世尊之名,是十號之一,悉有餘之世雄等的別德。能住的世尊之名,悉有世雄等的別德故,所住的奇特法亦悉應有下之四法也。此是二之見地也。又下之述成之文說如來正覺,是總句也。如來正覺之外無餘法,故總。其智難量下,開出其正覺之總者,應此五句的今之五德,彼總別故,今亦應為總別的五句也,此是三的見地,故立總別」。

【論評】

○劔曰:

(1)此說尚待檢討。

(2)經文云「住」,云「行」者,見是異譯的出入者最應文。

(3)以初一句為總,後四句為別者,如何。

(4)如來正覺是釋尊菩提樹下的正覺。菩提樹下的正覺和今經的入大寂定,必須暫時分開才行。

(5)直接視如來正覺是住奇特法,如何。

(6)如來正覺之文,說其智難量,以一飡之力,能住壽命億百千劫,無數無量,復過於此的是法身常住之說。果分不可說的法門,其智難量,不是因人所可量知,壽命長遠故,多所導御。見是菩提樹下成正覺,雙樹林下入滅者,不是大乘之機。說慧見無礙,不論何者亦不能遏絕,姿色不變,光顏無異之文。而其所以然者,如來,定慧究暢無極,於一切法得自在,是結文。此未必是別說五德之文。一經之所說,是彰以果分不可說為體的深意。勉強將五句配五德者,有牽強附會之嫌。

(7)運義而配對,雖不是什麼文都能附會,經文自然的觀時,自然的法門展開。不解此處經文的話,說正覺一念的本佛的果海,以十劫成道的因願果德,無法窺知慧見無礙之義。

(8)若解釋此經文,姿色不變,光顏無異者,彼《法華經》的「常在靈山,我此土安穩」之文,亦攝歸此中,以之見華嚴該攝一乘法門者,是釋尊的正覺一念,更還之於本佛的正覺一念,能見法界莊嚴之相,之云本願一乘。捲之則是本佛久遠的正覺一念,舒之即是三世十方的光海莊嚴、諸佛淨土的因果。見蛟龍的片鱗,知其不是尋常一般。「以一飡之力,能住壽命億百千劫」之文,不可不著眼。

評林

一、《敬信記》曰

「第一值如來正覺之句,此是十八願的願德。何者,光壽無量的奇特法為正覺。其奇特者,非諸佛一般的正覺。此正覺是若不生者所成就的證,完全眾生之德的光壽。因此,是十八願酬因之身的佛體也。乃至次之四句是從此十八願的奇特法,開顯十一、十二、十三、十七的四願之德」。

【論評】

○劔曰:

(1)十一是誓必至滅度、眾生的證果者。所證之體是涅槃故,云佛所住大致上來說是可以,然十一願是誓眾生的證果。十二是光明無量願,配導師行可。十三願是壽命無量願,云之最勝道,如何。最勝道是菩提之智,壽命無量是涅槃之理故。若云理智不二之極談故,則非述及十二、十三兩願不可。豈非留牽強附會之痕跡耶。行如來德是十七願者無異論。

(2)又云大寂定冥合果德,即是釋尊的彌陀三昧。因願和果德二而不二故,以不二門配因願也有一理,以二而門配果德是當然。此師之說以宗乘解經文的苦心可承認,然須再檢討。

(3)試要約疑點的話,據憬興之釋云:「云如來正覺,即奇特法,慧見無礙,述最勝道。無能遏絕,即如來德」。乘誓院之說,來自於此吧。如來正覺直配「住奇特法」是不接近文,以釋尊的正覺,直接作今經的入大寂定,這不是經意。「慧見無礙」配「住最勝道」可。「無能遏絕」配「行如來德」亦可。

(4)憬興之文雖有合經文的當面之處,據之配五願的工夫,漸漸不應文義。元來解經文得以經文是最自然。用自己的構想,把經文放入其中,是佛教學者的弊病。特別是古來的宗教學者多此弊風。這是所謂別途不共之法的見識。

(5)今直接見經文的話,不外是對阿難令諦聽出世本懷的經。要言之,是勿疑佛智、不思議智之意。舉其實例,是「以一飡之力,能住壽命億百千劫,無數無量,復過於此」。這是法身常住的功德。是故,今汝所見的光顏巍巍之相是常恒不斷。之云「諸根悅豫,不以毀損,姿色不變,光顏無異」。

(6)今日世尊的相好,說非但今日,更示其所以,云:「如來定慧,究暢無極,於一切法,而得自在」,是經說。

(7)即應身的化儀,彰法身常住的莊嚴功德相,以令信佛智不思議,能說之人無此不思議境界的話,所說之法亦墮於因分。因為有此,可知正宗分所開說的本願因果的法門,是究竟一乘法,永超「顯示三乘」的方便。

(8)《如來會》之文,為助顯而引。說五德而云「光瑞稀有」,是令我等得要領者。引《平等覺經》之文亦然。

(9)引憬興之釋,不是取其宗義。釋「世尊、世雄、世眼、世英、天尊」之名者,足作助顯。釋奇特法,作「依神通輪所現之相」,釋如來德作「佛性不空之義」者,皆不是顯彰今家的法門者。但釋世尊等名之處,足助顯經文。憬興之意,以五德釋五名。師是法相宗的人,不會真宗沒辦法。

(10)「爾者,則此顯真實教明證也」以下,《六要》科云「是總結也」。《六要》的釋義最明了。

【附言】

(1)大致結束「教卷」的鑽研。尋讚佛之跡,共憶進步之遲遲,不得不慶學海航路之無限。又思《六要》之多含蓄,知末學的構想紛紛擾擾。《六要》主云真宗是果分不可說的法門,《華嚴經》是因分可說,願心莊嚴是果分不可說之意吧。本佛的果海是瀰覆天空的大莊嚴,是法爾本然的廣開法藏,不是秘密藏,唯為無明覆之不見。秘密唯在機上,然唯有無礙光的照耀能照破之。一乘之體是無礙光故,之云果分不可說的法門。之是與我等的本佛大音說法,即是本願招喚,是南無阿彌陀佛,是三世十方的諸佛讚嘆之體。

(2)三世十方的諸佛佛事,據極樂莊嚴而攬之時,亦是華光出佛的莊嚴功德相。不動本處而到十方故,法界無不是法王家。眾生迷故,有迷悟染淨的隔歷,佛唯常居於圓融無礙的淨土。居一立古今然的報土,而為三世常恒的廣開法藏,亦不外是久遠實成的正覺一念。

(3)唯諸佛將之給與眾生時,開一念正覺,說淨土的因果,為應眾生的機解,成十劫成道之說,恰即天空的鳥跡之空。領解之者,亦即跡空得大空。是故,圓融至德嘉號、真如一實的功德寶海,在顯其德。

(4)然則,唯一念的金剛心,能與正覺的一念機感相應故,之云大信海,信心的體為佛智故。而法身顯現,之待安養自然的妙果,是別願難思的至德。是故釋尊乘十七願力,出興於世故,名號為體,開說淨土的因果,即是《大無量壽經》。一經,以說本願為宗要是為此。成就我等因果的是本願,故說願因、願果。判名號為體、本願為宗,是就釋尊能說的《大經》之上而判之。所說的願海是彌陀的招喚,能說的《大經》是釋尊的發遣,「教卷」是發遣之位故,不得不說高顯出世本懷的經是「教卷」的大要。《六要》所科的「略標宗旨」彰斯意。記待再考時。

(教卷 終)

教行信證註疏評林(總序·教卷)

教行信證大系·本文解釋(總序及教卷部分):

(一)序說:

淨土真宗之基礎

(二)本典撰號、總序:

愚禿的真實

總序之文要義

《教行信證》法門的真意與根據

(三)真實教——本典教卷:

《本典·教卷》大義 一:攝化與趣入

《本典·教卷》大義 二:招喚與發遺

《本典·教卷》大義 三:本願與名號

《本典·教卷》大義 四:彌陀與釋迦(教卷大義終)

光按:以上解釋大義,與本文《注疏評林》相對照,可窺見宗義之奧。

教行信證註疏評林(總序·教卷)

桂利劍老師:《正信偈講話》

親鸞聖人與正信偈

正信念佛

唯信正因

信海流出

信樂一念

久遠實成光壽海

如來的選擇與重誓

光明之德與名號之益

出世本懷

本願一乘的因果

現生的利益

淨教傳承:天竺初祖龍樹

淨教傳承:天竺二祖天親

淨教傳承:中夏三祖曇鸞

淨教傳承:中夏四祖道綽

淨教傳承:中夏五祖善導

淨教傳承:片州六祖源信

淨教傳承:片州七祖源空

跋:信心念佛之法脈正眼

桂利劍老師:《歎異鈔略注》

桂利劍老師:《御文章講讚》

(一)烈烈教語,諄諄慈訓

(二)日本佛教和蓮如上人

(三)宗風與安心

(四)教化與領解

(五)真佛弟子的態度

(六)涅槃真因

桂利劍老師法語

法雷學派的相傳

念佛,是被動的世界

《法雷宣言》述義

本文為原創作品。轉載請勿改動並請註明出處:https://www.horaic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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