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宗諸學派行信論之檢視

瑞劍老師著作 釋蒙光編校 2024年11月13日

真宗諸學派行信論之檢視

諸師的行信論和法雷派

石泉師的行信論

P156能行家的代表者是石泉師之說。《本典研鑽集記》曰:石泉師的行信論,所謂能行說,行信共是稟受(眾生受)之名。因此行卷的行,乃眾生的稱名,如空華(僧鎔、桑遠、道隱、善讓、鮮明等)云,非法體直爾的大行(指名號)。因此,明行卷非所信(被信的名號)之卷,與信卷的信共為向佛果的往因之卷。故應知行、信兩卷的開合相違也(在法雷派行信兩卷的關係,談明於行卷的大行南無阿彌陀佛,來到信卷為三心,即大行當下為大信。)。如斯行信二法雖名眾生的稟受(領受),於所顯自有左右(相違),即願力在心謂信,形於口為行(於茲石泉說是一體二相)。此行信又云機教,即如實地受教行故,行叫做教(在法雷派,在彌陀的手中南無阿彌陀佛是行,其行通過釋尊的金口表現時,行的當下為教,於此意思說教行不二)。信正顯稟受故云機,如斯雖有行信二法,舉體(全部)是願力,須臾亦不離,故行信不二也。

  一者云「法相的表裡」者,由法門的建立。「表裡」者從行信的所在而分者,行是口稱,形於外者,「表」也。信乃心念,潛於內者,「裡」也。即法相別有,相成表裡,且由表向裡先行後信。先行者三法(教·行·證)的建立唯有行故,後明信者,此行必有大信相應,非自力之行故。此「行前信後」的次第意在顯因體(往生之因)的超異。

P157二者「稟受的前後」者,眾生受諸佛知識的真實教,心聞信為最初,未有先此之法,此故從信向行,先信後行(稱名)。此次第意在斷(斷定)因滿(往生之因滿足)的分齊。

此二義雖有次第,本典的組織依前之法相的表裡,依述聞(石泉師之作)之釋體明確也。即師視本典一部為相承終·吉(善導·法然)念佛往生教義者,行卷正明其念佛行(稱名),信卷別開是為令知其行(念佛行,稱名)之如實(真實)者,不過是行卷的註釋而已。上來的記述圖示如左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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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斯以行卷的行(稱名),以眾生的稱名即為十八願之乃至十念,解行卷的標舉時,亦不可依此意釋。故師視第十七願有當分和跨節(跨十七、十八願的兩願而釋)的用法,今正以標舉的祖意作其跨節之意也。即述聞云:「諸佛稱名之願(十七願願名)者是第十七願也。然今用第十七願其有二義,一者據當分(十七願當面的意思),二者據跨節(跨十七、十八願的意思)而辨。據當分者,諸佛的稱說(稱名)是義(意思)當真實教(佛的教說,「教卷」之教)。據跨節而辨者,所聞處(所聞之處,眾生所聞之教),正定聚之機(信心之人)從諸佛聞,如說(諸佛之說,十七願)修行,如說行故,能行不異所聞(眾生的稱名不異諸佛之教),即全所聞(如諸佛之教),此為能行(眾生的稱名),此為他力的大行。二意(當分和跨節)中,今此標舉是其後意(跨節之意)。子註(細註。指「淨土真實之教,選擇本願之行。」之二句)示標舉(「諸佛稱名之願」之句)之意。」此意和下之願名之釋對照,圖示者如左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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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泉師的行信論略說如上,以下暫評師之所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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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評

P160(一)於行、信、證之各卷,皆云「出於某願」,標舉(示於各卷之卷初)其願(願名)。然如所辯(如石泉師之說的話)者,大行由第十七願出者,和由信、證的各願出者異其趣。如師所說者,宜以第十七願為教卷的標舉,以第十八願為行卷的標舉。

  (二)信由第十八願出,證(真實之證)由第十一願出,是其願的當分,成大行獨為跨節(由十七願和十八願出)的施設(說法)之義。

  (三)四法大意(覺如上人的教行信證大意)曰:「第二言真實行者,前之教(「教卷」)所明的淨土之行也。是即南無阿彌陀佛也,顯於第十七的諸佛咨嗟之願。」違(相違)以大行為所行法體(所行者即南無阿彌陀佛)。

  (四)此三非者大也。要言之職由(依、由)局大行為稱名,特別是如見信卷是行卷的註釋甚不穩當。此於下(行卷)之兩重因緣(光明和名號一重,名號和信心一重,光號因緣的釋義)之釋下有加考究的必要。

(五)又以機受的稱名名教亦不穩當。若云受教如實地行故,行名教者,信亦應同云教。詳細待下之二教(聖道諸教和淨土真宗)二機(正法、像法之機和末法之機)對之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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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珠師之說

P161「從對問記之釋體,一定『行體』,二釋『名義』,三辨『義相』。

       一定『行體』時,前之石泉師雖以機受之稱名為大行,但月珠師以在教位能所不二之稱名為他力大行。就此不二,有稱即名和名即稱二之所談。稱即名者,無能稱功故,念念聲聲離自力心,唯是法體的露現。名即稱者,法體即行故,法體(名號)即行者,非待行者的口稱始成大行。以於法體已成大行,云『阿彌陀佛即是其行』。即名號是五念二利之行圓滿成就者,此五念二利歸稱名一行,因此眾生未稱能具能稱之德。此所具的稱德名能具的名號,云『法體即行』,從此義邊談『名即稱』。如此不許能所不二者,大行云名號亦可,云稱名亦可,今云何局云稱名。蓋全德施名諸佛皆同,眾生的稱名萬德圓滿,與所稱的法體無二無別,十方諸佛讚佛無絕也。因此非稱名者,對餘行無由顯此德,故云以能所不二的稱名為他力不共的大行。《仰信錄》以『名義不二』之義釋,即云『名外無義故,名號即稱名也。全義是名故稱名即名號也。二而不二,不二而二,是為大行。』此云義者,乃名號的由來即名下之義,云第十八願的三信十念也。今就此義與名談不二可說和對問記所說稍有左右。

P162不論如何,以行卷的行,以做教位的稱名,行·信二卷的關係,非如石泉作開合的不同,不可不留意二人上之所談(在彌陀和眾生上言之)。

  釋『名義』,其有二義。一約行者修相,二約稱名具德。初約行者修相,修行為義,謂聞名一念安忍(信忍)往生之大果故,往生之業更無不足。是以信後稱名,念念聲聲唯是念報大悲無極之恩德。二約稱名具德,造作進趣為義。若約佛云造作、進趣者,是因位的願行,進趣是法藏的正覺也。若約眾生者,云佛造作之原樣為眾生之造作而進趣佛果。以上,就稱名,名所具云行。法體名號名行,其意亦全同之。可准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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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163辨『義相』中,有二:一行信分齊,二業因差別。首先『行信分齊』者,云行信二法的關係,凡第十八願有二門,一約教,二約機也。約教門者,約教相廢立之所談,即三心屬十念,以念佛一行外對諸行,顯法體的萬德。如行卷的念佛諸善比較對論即是。次約機門者,約機受安心,以十念屬三心,顯唯信正因之義者。信卷的標舉云『至心信樂之願·正定聚之機』者是。如斯『念佛往生』和『信心往生』分別機·教二位者,是基於終南的就行立信之釋者,《仰信錄》之緒言,於本典於機教二位分行信,乃發明終·吉二大師之正意者,出於不使末徒墮於稱名正因的邪路之祖意者。如斯十八願有二門中,其約教門附於第十七願,名『選擇稱名之願』,約機門為第十八願的當分,名『信心往生之願』。即約教的念佛往生存於第十七我名之名下之義而明者是行卷也。

P164 次『業因差別』者,因是因種,尅果(得佛果)為義。業有二義,一動作之義,二業因之義。如四種的作業,是動作之義,又如云正定業,是因(往生之因)之義也。若依後義,業亦為因,業·因無別。然於今家,行多名業,信多為因,名雖有親疏,各隨便宜。『因』彰尅果之用,『業』應進趣之義(此師亦用進趣之義。法雷派不用之),且雖有親疏,尅果實互通。若就名號、信心、稱名之三正定業,業因差別,宜謂信心是正因,名號和稱名是正業(在法雷派云名號為真因)。又對問以具用、作用、持用三義解釋三正定業,詳細見彼。圖示上來記述者如左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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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既述,月珠師分別行·信二卷為機·教二位,行卷之行作教位的稱名故標舉、細註亦不可以斯義釋。即對問釋標舉,標『諸佛稱名之願』是出據的願目,此願有二,曰願相和願意。若依願相,能讚為主,誓諸佛讚嘆故。若約願意,正在所讚,願諸佛讚嘆之意,偏為使本願念佛普流行於十方故。以是舉願名中,『諸佛咨嗟』(諸佛讚嘆名號)、『諸佛稱揚』之二約能讚立名,『往相廻向』、『選擇稱名』之二約所讚(被諸佛讚嘆的名號)立目。今此一名(諸佛稱名之願)兼含能所,故就此名標舉。復於能所之中,今約立願(建十七願處)之本意,正在所讚(名號),故註云『淨土真實之行』等。諸佛者,標能讚之人;稱名者,稱謂稱讚,非稱念之義,願云『我名』,總指名義功德,所謂威神功德不可思議者是也。其名義者即第十八願念佛往生之法義也。是總云『我名』。淨土等之細註二句共約能行而居教位(教「稱名吧,救度喲!」故云教位)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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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166以上,不過概說月珠師的行信論,今短評斯義如下:

  (一)第十七願區別願相和願意,不穩當。何者,准下云大信從第十八願出、云證果從第十一願出,無有道理說大行獨非此願所成。

  (二)假令次下所明異其趣,諸佛的所讚豈局於念佛往生。若局念佛往生之教示者,本典中缺失絕對門的信心往生的教示。

  (三)又云念佛往生為教位之所談,於機位(教「稱哦!」故,機聞其念佛而往生,云機位)不能談,此事難解。若於機位,云稱名尅體談依名號往生之意的話,在機位談念佛往生亦無妨吧。

(四)云名號有不稱而稱(不稱而作稱了)之德不穩當。假令說以具德談稱德,畢竟難免法理同時(名號和稱名同時)之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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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華的行信論

P167僧鎔、柔遠、道隱及善讓各師(皆是空華派)之所說,非無小異,於義之根柢無所變,今摘要記述。

  於空華的學說,把第十七的「我名」直爾名大行,法體直爾的大行者,「我名」(名號)非以因名果作行(簡石泉,與石泉之說異),又非以所具名能具作行(簡月珠,與月珠之說異),名號直爾名大行之意也。此第十七願的我名大行,宛如天上月常宿影於法界之水,即立入十方世界眾生的心中使三信、使十念(稱名)活生生的名號也。故第十七願的名號和第十八願的三信(至心、信樂、欲生)者,有能信(信者)所信(被信者)不二的關係,又第十八願的十念(乃至十念的稱名)者有能行(稱名)所行(名號)不二的關係,因此云能所不二的大行。然應領受能信所信不二,就初起之信語故有位前剎那,又能行所行不二,就由其信心流出後續的十念稱名,語故有位後剎那。總之,應知月珠師談的能所不二與其所談有相違。又非如月珠師,於第十七願之上云有度眾生具作用的孤然名號,云名號常使十方眾生信、行,帶到淨土者,空華的學說也。善讓師就此能所不二,立體相不二之義,主張能所不二·鎔融無礙的大行說。詳細見《敬信記》吧。

P168如斯於空華,以能所不二的法體名號為大行故,標舉細註的解釋亦不可以此義釋。即第十七願有能讚所讚中,今正標舉之意,在其所讚的法體名號,此諸師之說一致。雖如此,至細註的解釋而有異說。首先僧鎔師,以「淨土真實之行」為能行,「選擇本願之行」為所行,而說明能行為先所行為後的理由,云:「今何能行為先乎。解云,斯願(十七願)為所行,誰敢爭之。其所行之法體直為行者的能行(稱名)。行者,能行(稱名)全是所行(名號)也。終日雖能行不離所行海(名號海),全所行(名號)而能行(稱名)也。為顯此義,能行為先。」道隱師同之。柔遠師的《頂戴錄》作細註二句共為能行。最後善讓師集成此等之說,於《敬信記》云:「解此二句如『顯考』分能行所行,非是無由。行的究竟處,歸選擇法體之我名,不關稱念之法德行相等故。又如《頂戴錄》,共作能行亦得。選擇本願者,正為第十八願別目故。私以為此細註二句,就相則稱念之能行,歸體則名號即行。次之正釋中,有『大行者,稱無礙光如來名』等。應以此解釋領受二句之行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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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169以上不過略說空華的行信論,此與石泉、月珠二師的行信論比較,頗妥當,可說足以依用之學說。思行信論亙數百年間,依幾多學匠,經苦心慘澹之鑽研,終於來到空華前輩特別是善讓師,可說幾乎到達其發展之極致亦無懈可擊。雖如此,於空華義亦非無可議之點。今可舉其二三。

  (一)以標舉的諸佛稱名為諸佛的略讚,不合正依的第十七願的成就文及異譯的經文。又雖若作廣讚者,稱舉願名中,與「諸佛稱揚之願」重複故不可也,此不成理由。何故,「諸佛稱揚(稱讚)」和「諸佛咨嗟(讚嘆)」既已重複,今「稱名」作「稱揚」之義又有何妨乎。

  (二)如《一渧》,細註二句前句為能行,後句為所行,各句為別而有不盡一部之宗之失。

P170(三)又如《頂戴錄》(三卷,桑遠著,一七四二—一七八〇),二句共為能行不穩當。「淨土真宗之行」豈局於稱名乎。對外有揀義是當然,對內大信不可作所信之義。又以選擇本願之「乃至十念」,單執能行者,是未會「乃至」之義意者,可謂尚不瞭解吉水選擇之所明者。

  今謂,為顯示行卷一部的物體(顯什麼呢),標舉諸佛稱名之願,即標第十七願名,示諸佛稱名之願·諸佛所讚之法體名號,是今所明大行也。而法體名號常普流行,為眾生所稱者,自存能行亦大行之義云云。

  以上,是《本典研鑽集記》的拔萃。左舉法雷轍行信論的要綱,以資學徒的鑽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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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雷派的行信論總論

  凡於一宗的聖教中,宣說一心正因的宗義有三門:

  (一)名號真因之義,約法體圓成門(法體名號中,眾生往生的因果圓滿成就)。

  (二)信心正因之義,約受法一體門(攝如來正覺的名號,成機受的唯信正因)。

  (三)稱名正業之義,約全用歸體門(全稱名之用(「運作」)歸信心之體)。

P171一、約法體圓成門者,十方眾生往生的因果,總在彼法體(如來的手中)圓滿成就,此為六字的名號。然如是果爲如是因之所得故,攝末歸本者,唯是願行具足的名號真因之法。十方眾生信此者必得證果。過·現·未三世無極,發信雖無量,當體全是如來正覺的名號真因。

  何故,以如來正覺之外無眾生往生故。又眾生貪瞋煩惱中生佛之正覺華故,我等機受安心的當體,即是彼名號真因。

  若云彼名號真因外別有機受安心之相者,恐違背為物圓滿之實相身吧。今攝眾生往生之大信,約法體圓成顯故曰名號真因。行證·因果·三法立題(題號顯淨土真實教行證文類中,行是因證是果,此行是法體圓成門的行,非終·吉的法門(觀經法門)之行(稱名)中攝信的行。「教·行·證」三法立題之真意義在茲(之旨趣正在茲)實相身是十二、十三願成就的佛身)。

P172二、受法一體門者,以正覺成就的名號,約眾生往生之機受門取時,彼名號的全體即是一念相應的信心正因。

  何故,以眾生往生之外無如來正覺故。又歸命一念具足南無阿彌陀佛之願行故。

  若云信心正因之外別有法體名號之相者,是恐違背實相圓具的為物身吧。今攝如來正覺之名號,約受法一體門判故,曰信心正因。信·證·因果、四法別開之意,正在於茲。(信是因,證是果。三法門是法體圓成門,四法門是機受趣入門。)(為物身是十八願成就的佛身)應知。為物歸實相者,名號之外無信心,法體之外無機受。

  唯是如來清淨的名號甚深微妙,流行十方法界。若又攝實相歸為物者,信心之外別無名號,機受之外無法體,唯是眾生往生的因果,此信廣大,周遍法界。

  三、就全用歸體門說者,體是能信,用是能行。體用相即不離故,全用成體,全體起用,體能全用故,願力的信心必具名號 (稱名)。用能全(成就)體故,念佛的行者必具三心。如是信行雖互具,信是體,行是用,體用不同故,此能具的法相非同。

  何故,若信中攝行時,其行完全泯亡,以行是其用故。又行中攝信時,其信完全存在,以信是其體故。

P173此故,「一信往生的法門」即是唯信別選的教義,是去用就體(去稱名之用,就信心之體)的法義。又一行往生的法門,此則「信行通攝」的法義,是「全用歸體」的法相。

  如何是全用歸體呢?曰:立其名於一行,決其義於一心故,名云全用歸體。

  總於一家聖教之中,或示一聲往生,或稱十念業成,或曰信行得生,皆是攝於信行通攝、全用歸體之中。卒爾見此者,雖似以行相決正因,實決非如此。全攝稱名行結歸唯信正因之教意故。

真宗諸學派行信論之檢視

P174「唯信別選」的法門,是別選「信行通攝」之極致故,正以至心信樂的一心別判報土往生的正因也,以「乃至十念」的起行為慶喜報恩的經營。

  於一行往生的教語,誤墮全體歸用(全信心之體,歸稱名之用)之見,策勵機功擬往生者,是自力念佛之機。

  元祖的教語是稱名往生雖不用說,其教意在信心正因如磁石之常指北辰。「乃至」之釋義,可窺其玄旨。

  斷曰,以一行通攝的法門為全體歸用者,是惑於名而誤義者。全用歸體者,不惑於其名而徹真宗的正意者。就細註之意,是論「淨土真實之行」亦南無阿彌陀佛,「選擇本願之行」亦南無阿彌陀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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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行信證大系行卷·要論(一):

淨土教起因緣

淨土真實之行

大行是佛智的靈波

大行和大信

稱名破滿(一)

破衆生一切無明,滿衆生一切志願

教行信證大系行卷·要論(二):

真宗諸學派行信論之檢視(本篇)

真宗諸學派行信論之檢視

基本教理解說:

皈依

四諦

八正道

因緣法

法性·真如

貪嗔癡三毒

超薦

往生之真因·正因·業因(如實稱名)

助念

懺悔滅罪

五正行

法報化三身

離苦得樂

為樂故願生,亦當不得往生

真俗二諦圓融

他力

自力

“信心”與“安心”

以情趣入

感應道交

機法一體

何謂往生?

三定死(又一篇)

三輩九品

三願轉入

三法門與四法門

四重廢立(三重廢立)

往生成就五重之義

行信之義

回向:

(1)往還回向

(2)從本回向·約末回向

淨土法門的“苦”“樂”:離苦得樂

“爲樂願生”的陷阱

離苦得樂,不是往生以後的事

淨土的品位:本則三三之品,今無一二之殊

淨土法門的菩提心:發菩提心,爲大菩薩

真宗眞宗關鍵詞

真宗諸學派行信論之檢視

公號中關於慧淨“本願”“善導流”的若干文章:

真宗的教派與學派

“爲樂願生”的陷阱(第三節就“教派”和“學派”有進一步說明)

善導流之正脈

本願法門之前世今生

淨土眞宗非所謂“本願法门”

《一枚起請文》述義

【一默如雷】現實的感應道交

忘記念佛的念佛

邊疑邊念佛也能往生?——流毒甚廣的誤譯

求道的用心(第三節就誤譯有進一步討論)

“佛”教?還是“我”教?

教義的標凖

念佛人多就好嗎?

欲淨何曾淨,有光必有影

《阿彌陀經》中日流通本之抉擇

媽媽是不死的

與佛心相應

師承和殊勝的夢

法談:佛教影響·身心相關·教典翻譯及其他

偶爾碎碎念

「稱名」or「信心」?該做個決斷了

本願決疑——信願法師回復某師信函

業病與佛心

《淨土三部經講話》游藤、慧淨兩譯對照舉隅

本文為原創作品。轉載請勿改動並請註明出處:https://www.horaic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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